案件回顾 事情发生在2014年8月30日晚,杨书、曹涛、李峰林等人来到位于南充市顺庆区北干道的某歌城喝酒玩耍,并叫来该歌城的“佳丽”张颖等人作陪。在酒精的刺激之下,杨书见眼前的张颖年轻漂亮不说,身材还十分了得,不由起了别的心思,于是主动邀约其外出开房,但被张颖拒绝。恼怒之下,杨书强行拿走了张颖的挎包离场,欲以此逼迫她跟自己走。张颖追至歌城楼下,在烧烤摊处遇见了俱乐部佳丽部的主管阿莉以及杨浪、黄君、何江等人,将自己刚才的遭遇告诉了他们。 阿莉收到消息,立即来到歌城包房,让还留在包房内的曹涛、李峰林打电话给杨书归还挎包,不然就不能离开。曹涛、李峰林打过电话后,未能唤回杨书,自己想走却被阿莉等人阻拦,双方遂发生争执。争执中,两边的对立情绪逐渐加重,最终矛盾激化,发生了肢体上的冲突。势单力薄的阿莉见此情况,立即给俱乐部总经理黄某打去电话,没想到黄某在接到电话之后非但没有劝阻打架,反而是推波助澜,陆陆续续从俱乐部人事部、营销部等处喊来了三四十余人,期间还准备好了砍刀、钢管等工具。 此时,被人围堵不能出去的曹涛等人害怕了,也开始打电话叫朋友过来帮忙打架。但眼见俱乐部这边人数众多,曹涛等9人全部被俱乐部捉住。而后,俱乐部方面又逼包括曹涛在内7人下跪,并持工具进行殴打,造成4人轻伤、3人轻微伤。公安机关介入之后,在现场发现并扣押砍刀7把,又于俱乐部宿舍内发现砍刀18把、钢管12根、甩棍2根。 审判 耗时近两天 “该案由于被告人众多,审理的难度比一般案件要大一些。”顺庆区法院刑庭庭长郑守明告诉记者,为了审好这件案件,该院刑庭抽派精干力量,专门召开庭前会议,组织控辩双方就庭审程序有关事宜进行了沟通,并制定了庭审预案,使庭审能够顺利进行。 据了解,由于该案涉及未成年人,自4月8日下午开始,顺庆区法院对这起涉及31人的案件进行不公开审理。“审理过程中,我们根据庭前会议达成的一致,注重控制好庭审节奏,第一天下午的庭审对主要的几个被告人进行了详细的调查询问,查清了案件主要事实,第二天对剩余的20余人很快完成事实调查,并组织了举证、质证和辩论,整个庭审一天半,4月9日下午完成了对案件的审理。”郑守明说。 宣判 11人获实刑 4月10日上午9时左右,听说法院要对该案进行宣判,很多被告人的亲属提前来到顺庆区法院第二审判庭旁听。 上午10时许,法庭准备宣判,31名被告人被依次押解进入法庭。法院认为,会所所属人员21人一方与曹涛等7人一方,积极参与双方聚众斗殴,杨书邀约他人与对方斗殴,其行为构成聚众斗殴罪。何江等5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构成故意伤害罪。田某明知是犯罪的人而进行窝藏,其行为构成窝藏罪。除杨书外,俱乐部方21人与曹涛方7人是共同犯罪。俱乐部方黄某、阿莉是主犯,其余19人是从犯。曹涛方曹涛是主犯,其余6人为从犯。杨书聚众斗殴,因意志以外的原因停止,系犯罪未遂。同时对9名未成年人以及具有自首、立功表现的被告人予以从轻减轻处罚。遂以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判处阿莉等31人7年11个月至10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11人被判处实刑,20人被宣告缓刑。阿莉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11个月,黄龙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9个月,曹涛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判决宣告完毕后,法警给之前取保候审的杨书戴上的手铐,原因是杨书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需要收监执行。“杨书的行为动机卑劣,而且是引起这起斗殴事件的导火索,其行造成严重后果,因此虽然他是犯罪未遂,法院也没有对其宣告缓刑。”郑守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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