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天看到了成都市有两章关于劳动纠纷的报道.心里真不是滋味,我的一场劳动纠纷打了四年经历了三个法院还是被老赖赖掉了,我不是乱说我亲身的经历就是个很好里例子,下面我就说说。
首先发生事情是在成都市一环路的东华电脑城,被告是原成都协诚经营部的法人付卫江,他在百脑汇,东华,城皇庙这几个地方都有门市,在2010年年初把我挖到他公司负责在数码广场新开的门市工作,口头协议是月薪三千元,但负责人每月要扣下一千做风险在年底一次给付,因为大家是朋友就答应了,到年底放假那天他说是数码门市没有完成任务不给扣下的一千元工资,共计一万二千元的工资,因为是最后一天就放假了就没有计较打算开年再和他谈谈,记得当年春节放假后是2月9日上班,但他却在2月8日下午4点过他用手机发了个短信通知我明天就不用去上班了,当时我就要蒙了,做人做事沒这么做的啊! 我都快40了一下就让我失去工作,就算你要炒我也该告诉我为什么?提前个十天半月让我有所准备吧!
第二天我就到武侯区劳动局去咨询,由于没有任何的书面证据劳动局的工作人员建议我以不鉴劳动合同违反劳动法將协诚经营部告上劳动仲裁,团为我一下失去工作要去另找工作养家所以就在成都君豪律师事男所请了一名姓赖的律师全权委托他帮我打这营司,三月劳动仲裁就下了开庭通知给付卫江但他以人不在为由一直不理,仲裁庭在他缺席的情况以我手机短信,工友证明下判定付工江支付我不鉴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等二万四千元并下了仲裁送知书,但他也不出面,到了六月仲裁生效后我向武侯法院伸请执行时付卫江以没收到仲裁书并且经营部在五月巳经注销为由提起反诉,而武侯法院在不调查清楚情况下以付卫江不是协诚经营部法人,付卫江的户口所在地属金牛区为由撤销武侯劳动仲裁的仲裁裁剪,但我记得地方法院是无权撤销劳动局下发的仲裁裁决书的啊,在无法情况下赖律师又在金牛法院将付卫江以个人告上了法庭,法庭受理后下发了开庭通知但付卫上一直不签收就只能以登报公告方式告知,几月过去了,法院以以前证据不足让我重新找证据才能开庭,经过多方努力找到了以前一起工作的证明人,大老远到金牛法院天回法庭在周副庭长那证人做了笔录证据,一切还算顺利,但离我将被告告上劳动局已经二年了,就在天回法庭快开庭时周庭长把我和律师召来告诉我们让我申请撤诉,说当初的劳动仲裁是有效的是当初武侯法院不能下发撤销劳动仲裁的决定,说由金牛法院去和武侯法院协调,沒办法只有撤诉又回到武侯区劳动局将情况说明在法院协调下重新向付卫江下发了当初的劳动仲裁裁决书,可付卫江还是不签收,又登报公告几月后法院进入了强制执行冻结了付卫江的银行卡,就快进行执行时付卫江的律师在金牛法院提起反诉,以我从来沒在他那里上班为由请法院判决我败诉,这次又在金牛法院天回法庭审理,主审法官是黄法官,在他办公室外他对我说我证据不足,我说当初在他们法院的周庭长那有我的证人证明可以调出来啊!结果他一很奇芭的话让我无语了,他说你得让你证人证明他的证词是对的,这不是回到了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怪论么?就这样经过近四年的官司输了,我就不明白了当初劳动局以充足的证据裁决了的事情,经过武侯法院,金牛法院,成都中院几个部门耗时近四年,登报公告四次,被告付卫江一直就没露面的情况下,金牛法院天回法庭的黄法官一句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理论,我请的专业的君豪律师事务所赖律师也只有认输了,请广大的群众来评论一下到底问题出在哪里?帮助一下我们这些处于弱势的打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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