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李领导:(原金碑乡党委书记、乡长:李浩明(现恩阳区柳林镇书记)、李才仁(巴州区社保局副局长)请你们解释一下:
[巴中市纪委领导关注一下
]2007年6月20日的《巴州区金碑乡农机管理站关于拆危改建还房的请示》和2007年7月18日的《拆改还房协议书》
一、2007年6月20日的《巴州区金碑乡农机管理站关于拆危改建还房的请示》是金碑乡农机管理站哪位职工向你们上交的和2007年7月18日的《拆改还房协议书》是依据什么“占地面积820平方米、建筑面积230平方米房屋只还一套24-30平方米的临街面门市和一套40-45平方米的办公用房(2楼)”而得来?当时金碑乡农机管理站哪位职工在场并且知道?(见图片巴区农机(2007)44号)
二、当时的房屋不是危房、为什么要拆夸?而今确是危房又怎么办?又如何处理?
三、发的“请原金碑乡书记(李浩明)、乡长(李才仁)解释一下”刚发出就被删除。为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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