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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咋都是浮云

[群众呼声] 巴中市移动公司基站非法建在我们居民楼顶多次交涉未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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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20 15:01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分别从无线电管理、电信设施的角度对基站设置、保护等问题作了较原则的规定,如:《电信条例》中第四十七条规定:“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可以在民用建筑物上附挂电信线路或者设置小型天线、移动通信基站等公用电信设施,但是应当事先通知建筑物产权人或者使用人。”这为电信业务经营者在民用建筑物上设置基站提供了法律依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上海市公用移动通信基站设置管理办法》的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经营者依法从事基站的设置和维护,违反规定损害基站设施或者妨害移动通信畅通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予以修复,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发表于 2015-4-20 15:01 | 显示全部楼层
《电信条例》中第四十七条规定:“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可以在民用建筑物上附挂电信线路或者设置小型天线、移动通信基站等公用电信设施,但是应当事先通知建筑物产权人或者使用人。”这为电信业务经营者在民用建筑物上设置基站提供了法律依据。

发表于 2015-4-20 15:02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上海市公用移动通信基站设置管理办法》的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经营者依法从事基站的设置和维护

 楼主| 发表于 2015-4-20 17:42 | 显示全部楼层
位于巴中市巴州区莲花街870号的居民楼顶,在未经该栋楼业主许可的情况下,巴中市移动公司非法将基站建在我们楼顶,侵犯了物权法及业主的合法权益。我们多次找移动公司交涉都没有得到解决。基站的建设电信条例有明确规定,第十一条 经营者在民用建筑物上设置基站的,应当向该建筑物产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支付使用费。使用费由经营者与该建筑物产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协商确定。该条例还明确规定基站应取得,环境监测局检测验收合格证后才能投入使用。我们楼顶的基站在未完善相关的手续的情况下,就投入使用属违法行为。请求督促相关的职能部门加强监督管理,早日帮我们解决电磁辐射,还我们绿色生活空间,感谢您!(市规划、环保、物价、国土资源、建设、公安、城管执法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基站的相关管理工作)

 楼主| 发表于 2015-4-20 17:53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章  物权的保护

第三十二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三十五条 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第三十七条 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 本章规定的物权保护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根据权利被侵害的情形合并适用。

侵害物权,除承担民事责任外,违反行政管理规定的,依法承担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发表于 2015-4-20 22:19 | 显示全部楼层
咋都是浮云 发表于 2015-4-20 17:42
位于巴中市巴州区莲花街870号的居民楼顶,在未经该栋楼业主许可的情况下,巴中市移动公司非法将基站建在我 ...

如果在房屋主人架设,高塔基站,可能要支付你所说的费用。基站分为很多类型,就按体积就分为4类,你楼上这个属于微型蜂窝基站,不属于法律中所说的那种那种基站。在有电梯的楼道里,公共办公场所,还有楼内的,微微型基站。而大型基站,就是有高塔那种,更不会建设在这种居民楼上。房屋结构不稳固,一般都是建设在企事业和政府办公楼上的。这个你不不难发现的。

不知道你是不是这个楼的主人,其次你是想要钱,还是说别人电磁辐射危害了的健康。就我所知,要钱你是要不到,说道电磁辐射,这个你去法院起诉他,这个绝对是安全辐射范围之内。除非你获得第三方的权威检测报告。否则就空谈。

发表于 2015-4-20 22:25 | 显示全部楼层
咋都是浮云 发表于 2015-4-20 17:53
第三章  物权的保护

第三十二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

中国的大陆法体系,讲究的疑罪从无。虽然你怀疑别人侵权。但是你得举证别人,主观动机,和继承事实。你首先得证明别人主观上违法的原因,和违法造成的后果。作为移动公司这么大的企业,做事之前,不会连基本的法律常识都不懂的。他们这样建设当然有他们的法律依据和政府许可。法律的目的,就是维护公平正义。既保护企业的利益,也会保护民众的利益。企业发展国家支持但不能影响民众的利益。民众有获得更好生存环境的权利,但是没有为了自己利益而破坏别人利益的权利。

 楼主| 发表于 2015-4-21 06:37 | 显示全部楼层
例行顶帖

 楼主| 发表于 2015-5-10 17:2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帮朋友发的哈;但我看过都是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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