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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zhengyingping

[群众呼声] 请南部县教育局给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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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23 16:5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得饶人处且饶人。 补课,这一现象从北京到乡村都有的,都是自愿的,而且我身边一些朋友还常抱怨说,老师补课就有人帮帮看看孩子了,免得孩子养成偷懒,上网的坏习惯。你看看,老师怎么办嘛,是社会风气不正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4-23 16:55
老王这么多年没想到你这次事情闹的如此之大,有什么问题还是好好解决吧!相信你一定会痛改前非再也不会那么高调处事了,

发表于 2015-4-23 17:47 | 显示全部楼层
网上言论应以事实为依据
发表于 2015-4-23 18:2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4-23 18:43
请不要针对南中。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4-23 21:54
建议王拥军报警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4-23 21:56
名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保持并维护自己名誉的权利。它是人格权的一种。这些被维护的名誉是指具有人格尊严的名声,是人格权的重要内容,公民或法人保持并维护自己名誉的权利。人的名誉是指具有人格尊严的名声,是人格的重要内容,受国家法律的保护。任何人对公民和法人的名誉不得损害。凡败坏他人名誉,损害他人形象的行为,都是对名誉权的侵犯,行为人应负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 101 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所谓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它为人们自尊、自爱的安全利益提供法律保障。名誉权主要表现为名誉利益支配权和名誉维护权。我们有权利用自己良好的声誉获得更多的利益,有权维护自己的名誉免遭不正当的贬低,有权在名誉权受侵害时依法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凡败坏他人名誉,损害他人形象的行为,都是对名誉权的侵犯,行为人应负法律责任。

发表于 2015-4-23 22:20 | 显示全部楼层
补课是自愿,别在那耀武扬威的,别在那吓逼逼

发表于 2015-4-23 22:23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110.189.30.x 发表于 2015-4-22 07:15
我女儿就在这个学校读初一,上周就听说过这事了。事情是这样的:王老师班的郑XX同学,平时贪玩、厌学,不做 ...

说谎都不打草稿,王老师教了两个班,都没有一个姓郑的,把你的嘴管好

发表于 2015-4-23 22:24 | 显示全部楼层
补课是自愿,别在那耀武扬威的,别在那吓逼逼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4-23 22:32
置人于死地之人会是君子吗?秀才遇见兵。还以什么年级老师的名义跟帖,真算是小人常戚戚,为了某种目的不择手段不顾后果。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4-23 23:16
说个铲铲,有些社会补习机构收不到人,赚不到钱,就千方百计不让学校的老师补课,把想补课的学生往他那儿赶,明眼人一眼就看出来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4-23 23:26
我就是王老师文中24班学生,站出来给王老师讨个说法。王老师是有补习之事但也确实学习到了不少,这么说吧,我们那一届没有班主任不补习的,甚至有些班主任收费一千五到两千。和王老师个人瓜葛不要放到网上,根据法律,转发量250,浏览量500以上的诽谤已经构成犯罪,建议你当众道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4-23 23:34
素质教育谈个球的成绩!!!!!!!读完九年就去挣钱。钱多才是硬道理。但家长自愿老师也应该主动拒离噻!难道说自愿当官的就该收受贿赂,这样说不通噻!要大声Say      No/////

发表于 2015-4-24 09:46 | 显示全部楼层
发帖的是渣男,有种你就公开向王老师叫板!我们给你撑起走。
发表于 2015-4-24 10:07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是钱钱惹的祸,都回去吃饭饭吧,还争个球哇,补课是事实,提升学生成绩也是事实,但这些都不是老师的错,谁错了呢?想想?家长有错吗?孩子有错吗,老师有错吗,体制的错误引导,你们都还能好到哪里去,在失去了教育公平的体制下,人们都怀着不同的目的想去寻求属于自己的福利,何来公平与正义?不要让孩子们那么早就被玷污了魂灵,不要呵责老师不能坚守清贫,更不要让不明事理,不懂教育,胡球乱说的人钻了空子,凭良心做事吧,老师!放过孩子们吧,家长,闭嘴吧,无聊的贲子们,都回家洗洗睡吧,啊,天干物燥,小心火烛。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4-24 10:52
平心而论补点课挣点钱也是正常的,付出了就该有回报,贴中其它的一些事情也属正常现象,因为潜规则无处不在,更别说南部中学了,每次都能勾兑摆平除了潜规则门都没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4-24 11:23
路过

发表于 2015-4-24 12:45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139.203.68.x 发表于 2015-4-21 18:06
人家大权在握,人为刀殂,我为鱼肉,认命吧

王老师是个书教得很好,人品好,能力强,责任心强的阳光老师,请各位想发泄私愤的朋友,客观些吧,不要耽误了孩子们的教育,孩子们都希望老师尽快回到工作岗位。你们这样不了解情况误解一个好的老师,学生及学生家长很难过很伤心。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4-24 13:13
国家公职人员就要耐得住寂寞,忍得住清贫,其实我也是一名老师,我没补课咋活的?难道把知识留到补课时才教给学生?那也太没职业道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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