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关于“上周诺水河中学车祸,肇事初三学生已在通江拘留所身亡”一帖的回复
广大网民朋友:
2015年4月25日10时52分,网友“巴山匹夫88”在麻辣社区巴中论坛发表名为“上周诺水河中学车祸,肇事初三学生已在通江拘留所身亡”一帖,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2015年4月12,任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飞肯牌150型二轮摩托车,车上搭乘熊某、颜某某,从通江县诺水河镇平溪街道往临江方向行驶,12时许该车行驶至通江县平空路0km+800m处,因操作不当致使车辆碰撞行驶方向对向护栏后倒地,事故造成熊某受伤后送医因抢救无效死亡、任某、颜某某受伤。
二、事故处理情况
事故发生后,我队立即对该事故开展立案调查,鉴于驾驶人任某在交通事故中受伤,在经过医院检查确定无碍后(鉴定为外伤),于2015年4月15日,依法对驾驶人任某予以刑事拘留,羁押于通江县看守所。羁押后看守所所内医生对任某外伤进行继续治疗,现伤情已基本痊愈,不存在死亡的问题。
通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15年4月25日 通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广大网民朋友: 一、事故基本情况 2015年4月12,任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飞肯牌150型二轮摩托车,车上搭乘熊某、颜某某,从通江县诺水河镇平溪街道往临江方向行驶,12时许该车行驶至通江县平空路0km+800m处,因操作不当致使车辆碰撞行驶方向对向护栏后倒地,事故造成熊某受伤后送医因抢救无效死亡、任某、颜某某受伤。 二、事故处理情况 事故发生后,我队立即对该事故开展立案调查,鉴于驾驶人任某在交通事故中受伤,在经过医院检查确定无碍后(鉴定为外伤),于2015年4月15日,依法对驾驶人任某予以刑事拘留,羁押于通江县看守所。羁押后看守所所内医生对任某外伤进行继续治疗,现伤情已基本痊愈,不存在死亡的问题。 通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1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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