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33考室的考生,我看到了当时的情况,我来说一下当时的情况哈。我以人格担保,我所说的是实话,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我们考室和其他考室一样,绝大多数考生都是把行寄存在行李室的,只有来得晚了一点的两个考生把行李带到了考室,监考员把这两个考生的行李和手机放在了讲台的。只有两个,不是多人。发帖的人怎么污蔑我们33号考室的考生呢?我们33考室第一个交卷的是一个帅哥,当时的时间应该是10点多了。不知道发帖的人怎么说只有40分钟?0990号坐在0989号后面(我是坐在她们侧边最后一排的),就是0990号用手指着前面的0989号考生,示意监考员她前面的考生看手机了,监考员站在0989号考生前面观看了很久,别人根本没有用手机。另外,我还知道,这两个考生是考的同一个岗位。0989号考生可以告0990号考生诬告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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