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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 2821|评论: 37

这样的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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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22 07:49 |
[em04][em04]

发表于 2009-3-22 07:45 |
巴山英才,怎么你反对得那么强烈,你是不是那位校长哦,或者校长的家人或亲戚?现在的校长,大多是洲官,不许百姓点灯.

发表于 2009-3-22 07:46 |
楼主是个求莫名堂的人!无聊!

发表于 2009-3-21 23:44 |

任命这样的校长的局长的。。。。。的。。。。的。。。。人

              是自毁长城!!

发表于 2009-3-22 00:26 |

[em01][em01]又是一个道听途说的家伙!!!!!!!!!!!!诽谤他人是要犯法的哦!!!!

发表于 2009-3-22 01:03 |
请问版主,你是啥意思哟,你不是昨年也在网上发泄过吗?

发表于 2009-3-22 01:08 |

无聊!真无聊!诽谤别人要犯法哟

发表于 2009-3-22 00:47 |
是不是真的?

发表于 2009-3-22 01:24 |
我是学校里的一名老师,校长一天都在学校里上班,工作很忙也很负责,就连早晚都坚守在学校。如:近来就在忙学校绿化、环境整治和基本维修等,迎接省上的评估。我们没有听说过他有什么情人,请不要诽谤别人,不知你安的什么心?

发表于 2009-3-22 01:09 |

希望楼主在没有实事依据的情况不要乱说,诽谤他人是要犯法的哦!!

发表于 2009-3-22 01:06 |

哦,我听说过了,你网上说的那些,昨年网上说的时候就就查了,纯属诬蔑别人!

发表于 2009-3-22 01:42 |
开代课证不是还要村上和乡上签字盖章吗?不是还要公示吗?又不是校长说了算,怎么可能呢?真不知楼主那里那么不安逸别人。

发表于 2009-3-22 01:44 |
你和校长结的什么仇呀?是不是你想去当哟?

发表于 2009-6-17 11:25 |
有证据就向教育局举报;没有证据,就莫乱说为好。对人对己都有益无害!
发表于 2009-6-17 12:27 |
对利用网络进行泄私愤[em53]的行为要坚决打击!
发表于 2009-6-17 12:27 |
[em56]

发表于 2009-6-17 22:10 |
[em52]

发表于 2009-6-17 22:34 |
不要乱说,除非有证据

发表于 2009-6-18 00:29 |
以事实为依据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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