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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老生姜

[民生杂谈] 我问白云之子九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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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2 20:44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113.135.35.x 发表于 2015-5-2 19:32
看过白云之子很多帖子,大多都很正面,但你转发这个帖子不晓得是啥意思,转发时应该附上你的评论

白云之子历来是吹直牛角的人,而且有社会责任感的人,直言容易得罪人,多言容易出错。这次转帖时倾向于“农村糟得很”,所以忘记冷静全面研判,继而见网友都持批评态度,也就醒悟自己的失误了。不过大家也未必对他如同对原作者一样谴责,提醒他、我、你,今后注意对极端偏颇的帖子,以审视、批判眼光处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5-2 21:32
几个闲人,吃饱没事干,来网上逞强胡闹,丢人现眼……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5-2 22:25
白云之子转的文章文字内容太过头了,我无法完整的看到结尾。但是,就像我支持所有勇敢在网上发帖的人一样,我绝不赞同封杀了事。
   哲人有言,存在既真理。这些文字内容有一些真是刺疼了我们的内心,并不是绝对的罔言胡说。

我的观点就是,珍惜我们这可怜有限自由表达的机会。你们我们所有的表达,都值得珍惜。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5-2 23:30
我不明白标题中值得二字何意,那么烂的一篇文章,也值得,看来白云先生受益非浅,真说道他心砍儿上了,那就说的他自己呀,大家要多站在白云先生的立场想想嘛,

发表于 2015-5-3 02:15 | 显示全部楼层
终于看到了什么叫垃圾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5-3 08:06
估计他本身不是中国人!
577

发表于 2015-5-3 09:36 | 显示全部楼层
版主和白云兄:我想请教一个问题,如有人恶意诽谤别人,怎样通过司法程序,受害人要求发帖人负责法律责任?请指教!谢谢
577

发表于 2015-5-3 09:39 | 显示全部楼层
网络是个说话的地方,但一些别有用心的人,为了达到个人目的,在网上恶意诽谤,侵害了别人的名誉损失权,这种人应该受到法律的制约。

发表于 2015-5-3 10:09 | 显示全部楼层
当时看了这篇文章,说实话,巨恐怖。但我知道是白云之子转载的,因为我也是农民的孩子,再说了,上数三代大家谁不是农民,太过阴暗了,比如狗爹,娼妇疯妈交配这些措辞,应该把写这篇文章的原作者拉来毙了,因为他失了人伦,本不是白云的错,但你转载了这种文章放在论坛上也确实有伤大雅,虽然你也解释了,可能是你也被震了,是出于一种想要让大家都看看这种奇葩文章的心态吧,殊不知把自己给绕进去了。所以你以后还和以前一样,多发表一些正能量的东西,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老生姜先生你也别再骂他了,可能他自己现在也挺后悔的。

发表于 2015-5-3 10:28 | 显示全部楼层
飘零过客 发表于 2015-5-2 00:35
各位朋友,此帖文内容已远远超出麻辣论坛理性讨论范畴,有渐变成一场毫无理性骂战的趋势。鉴于此,暂关闭此 ...

早就该关了

发表于 2015-5-3 10:4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件事告诉我们, 如果朋友们确实想转发这类文章警醒各位网友,在转发后一定要在首楼鲜明地表明自己的观点,正确引导网友们展开评论。白云之子网友本是一个直言不讳、充满正能量的一个正义之士,转发该文本来也是抱着一种“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心态。但由于没有鲜明地表明自己的观点,结果引火烧身,激起网友们的公愤,变成众矢之的,这恐怕也非他最初之愿。世上有很多事情,往往不会按我们的一厢情愿发展。谁都有不经意间犯错的时候,大家共同学习借鉴吧!

发表于 2015-5-3 11:35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还是白云先生号召力强,一篇转帖,几乎把坛子里的“大V”集中了,甚至“惊动”版主出来打开销了。
                                                                                       【打开销:老家老一辈人把劝架、调解纠纷称为“打开销”】

发表于 2015-5-3 12:12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宁山人 发表于 2015-5-3 11:35
呵呵,还是白云先生号召力强,一篇转帖,几乎把坛子里的“大V”集中了,甚至“惊动”版主出来打开销了。
  ...

法治精神下,不管大V与小号,发言权需要保护和自我呵护,朋友间可以不赞成你的观点,但是尊重你的话语权,也希望谁也别触及法律底线和道德底线为好。

发表于 2015-5-3 12:5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曾经被白云之子  抨击过 但个人觉得白云之子还是具有正义的品德,老生姜诗文感觉不错,可惜我不懂诗文 !

发表于 2015-5-3 13:27 | 显示全部楼层
啐一口。...走人

发表于 2015-5-3 14:53 | 显示全部楼层
安逸,一天莫得事,无事生非的咬卵犟。

发表于 2015-5-3 14:5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小宁山人:本花民不敢僭越自称”太岁“,所以前面冠以”花“字,标示非真太岁,乃花民诈称的太岁,以规避无妄之腹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5-6 15:55
这个白云之子有可能是下一个全能神教领导者要是能人肉出来让大家看看狗不狗人不人的怪物是个什么东西

发表于 2015-6-19 13:07 | 显示全部楼层
白云之子很能干

发表于 2015-6-19 13:13 | 显示全部楼层
白云兄,你好安逸,退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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