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枉法判决 工商无法执行 司法腐败 将民企逼入死胡同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是南充市桓荣冷食品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李晚霞。2006年,陈在洋.梁自民与我司三方分别出资在高坪区航空港工业园购地10亩建厂。2012年陈在洋以其出资为由,向法院主张确认其为我司股东。高坪区法院、南充市法院认定陈在洋向我司缴纳出资款1119106元。该款实为陈在洋与我司出资分别购地建房的购地款和冻库建设款。冻库建成后我司每年向陈在洋支付租金15万元。市区两级法院不顾案件客观事实及相关证据枉法裁判,强行判决陈在洋为我司股东。因判决违背公司法,导致工商无法变更登记。高坪区法院又将我公司打入工商黑名单,欲强行做死民营企业。近来我司获悉,陈在洋的隐名代理人是南充市中院的退休庭长,显名代理人刘攀是中院法官的儿子,请有关领导声张正义查清“内鬼”还民营企业一条生路。 此致 “ 南充市桓荣冷食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晚霞 身份证号:51290119640524122X 电话:13508089511 二0一五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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