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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mgkx

[转帖] 成都暴打女司机事件最终的处理结果会让大家大吃一惊的,信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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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2 09:09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平 发表于 2015-5-11 18:47
你叫嚷“关注开房”真他妈一群流氓。

不与病夫计较。(仅此一贴,请你知趣)

 楼主| 发表于 2015-5-12 09:10 | 显示全部楼层
正在拿你 发表于 2015-5-11 22:54
又在开黄腔了,女司机的伤情顶多算是轻微伤,连轻伤都谈不上。

你这样说过分了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法(司)发〔1990〕6号第十三条 颧骨骨折或者……,女司机颧骨骨折,正好符合这一条,不算其他伤,仅此一条,轻伤就跑不脱了,还有合并其他伤害,你还说算不上轻伤?何必要为渣男那样的恶徒昭彰?就不怕你的老婆在大街上哪天碰上这样的恶人被暴打?

发表于 2015-5-12 09:18 | 显示全部楼层
上将 发表于 2015-5-11 20:04
【【刑法】】暴打女司机的男司机可能判2——5年徒刑【【高级律师之家//康立】】【依据】第二百三十 ...

      现在的“高级律师”法律知识都很浅薄,“高级律师之家”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作出的男司机可能判2--5年徒刑的推测纯属打胡乱说。《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是指经司法鉴定受害人的身体伤害达到轻伤以上的标准。现在司法鉴定还没出来,女司机自己出示的“病情证明书”只能达到轻微伤的标准,仅就对女司机造成的身体伤害而言,男司机尚未达到判刑的标准。如果司法鉴定女司机的伤情属于轻微伤,男司机可能从承担刑事责任转为承担民事责任,按照治安管理法受到行政拘留的处罚并赔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
      

发表于 2015-5-12 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上将 发表于 2015-5-11 20:04
【【刑法】】暴打女司机的男司机可能判2——5年徒刑【【高级律师之家//康立】】【依据】第二百三十 ...

请你上将老人家做好心理准备,对飞腿哥的处理也就是拘留十五天处罚。别到时间达不到你老人家的期望让你一口气上不来一命呜呼哀哉自己却驾鹤西游了。:lol

发表于 2015-5-12 10:4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件事的确非常蹊跷!女司机及家人很快被扒得体无完肤,而行为更加恶劣的男司机却至今连名字都是未知数!而且网络舆论导向看起来实在是不正常,我大胆预言,一旦男司机各种资料曝光于世的话,一定会让剧情达到真正的高潮!

发表于 2015-5-12 11:20 | 显示全部楼层
yi2016 发表于 2015-5-12 10:47
这件事的确非常蹊跷!女司机及家人很快被扒得体无完肤,而行为更加恶劣的男司机却至今连名字都是未知数!而 ...

这有什么让你感觉蹊跷滴,经常开房的人不需要你帮忙,人家自己会扒,而是浑身上下扒的一丝不挂。:P

发表于 2015-5-12 11:31 | 显示全部楼层
洋溢 发表于 2015-5-12 11:20
这有什么让你感觉蹊跷滴,经常开房的人不需要你帮忙,人家自己会扒,而是浑身上下扒的一丝不挂。

当然哦,你娃经常偷偷摸摸钻到人家床底下听声,好这一杯,口味重哦。

发表于 2015-5-12 11:33 | 显示全部楼层
yi2016 发表于 2015-5-12 10:47
这件事的确非常蹊跷!女司机及家人很快被扒得体无完肤,而行为更加恶劣的男司机却至今连名字都是未知数!而 ...

你楼下那位就是好这一口钻人家床下听别人快活而自己快活的玩意儿.
不信你看他描述得活灵活现.

发表于 2015-5-12 12:16 | 显示全部楼层
jeepcn 发表于 2015-5-12 11:31
当然哦,你娃经常偷偷摸摸钻到人家床底下听声,好这一杯,口味重哦。

你像似经常在品尝,连口味轻重都能辨别出来:lol

发表于 2015-5-12 12:25 | 显示全部楼层
洋溢 发表于 2015-5-12 12:16
你像似经常在品尝,连口味轻重都能辨别出来

洋溢大师:你那钻床底寻满足的口味咱们盆地意识的乡下人可不敢仿效。

你这段时间饿得慌,求那位网友可怜可怜,开房时用根绳子拴你颈项上,套你在床底下,管你听够。末了残汤剩水也打赏给如何啊.

发表于 2015-5-12 13:58 | 显示全部楼层
jeepcn 发表于 2015-5-12 12:25
洋溢大师:你那钻床底寻满足的口味咱们盆地意识的乡下人可不敢仿效。

你这段时间饿得慌,求那位网友可 ...

我这段时间是饥是饿你怎么知道?难道你是我肚子里的蛔虫?:lol

发表于 2015-5-12 15:43 | 显示全部楼层
洋溢 发表于 2015-5-12 11:20
这有什么让你感觉蹊跷滴,经常开房的人不需要你帮忙,人家自己会扒,而是浑身上下扒的一丝不挂。

我只能对你这种下流无耻的水军表示强烈地鄙视!你这种以攻击别人隐私来妄图混淆事实真相的行为,无非和那种以拿捏不同政见者个人隐私来打击政治对手的政客一样,虽然能在一定程度上达到你们的目的。但却是非常可鄙的!况且这个女人开房多少次,和驾驶行为有一丁点关系吗?

发表于 2015-5-12 16:19 | 显示全部楼层
唉:L

发表于 2015-5-12 16:35 | 显示全部楼层
洋溢 发表于 2015-5-12 13:58
我这段时间是饥是饿你怎么知道?难道你是我肚子里的蛔虫?

看你娃那穷痨恶虾的样子,口口声声离不了想别个开房,憨口水把脚背都打湿了,就知道你重口味的病翻了。;P

洋大师你是见过大世面的人呢,专门钻开房女性的床底,在下面又听又尝,真是快活啊。

我们这些小地方没见过西洋镜的放牛娃儿那见过你玩的洋盘。听到你吹只有目瞪口呆的份哦。:victory:

 楼主| 发表于 2015-5-12 19:06 | 显示全部楼层
正在拿你 发表于 2015-5-12 09:18
现在的“高级律师”法律知识都很浅薄,“高级律师之家”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作出的男司机可 ...

你的法律知识也不怎么样,颧骨骨折这一条就够得上轻伤,被打女士不但颧骨骨折,还有颞骨骨折,你最好先百度一下再来下断语吧!

发表于 2015-5-12 19:51 | 显示全部楼层
荒草12345 发表于 2015-5-11 21:46
泼妇遇上二球。与我何干。

尽管不关我们事情,不过有时候癞皮狗也讨厌,对主人摇头晃脑,对平民百姓一通狂犬,你说是不是呢,老乐

发表于 2015-5-12 20:13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笑谈。有句方咸吃萝卜,淡超心。

发表于 2015-5-12 20:35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女司机开房是卖淫收费的,或者是性贿赂,那就不算个人隐私。所谓隐私,是指合法的个人信息。非法的个人隐私不受法律保护——比如小偷在偷东西被人拍照。

发表于 2015-5-12 22:56 | 显示全部楼层
神汉与钟馗 发表于 2015-5-12 20:35
如果女司机开房是卖淫收费的,或者是性贿赂,那就不算个人隐私。所谓隐私,是指合法的个人信息。非 ...

你的逻辑,也包含你家女性?流氓。

发表于 2015-5-13 00:50 | 显示全部楼层
mgkx 发表于 2015-5-12 09:10
你这样说过分了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法(司)发〔19 ...

      是不是颧骨骨折需要司法机构的鉴定,把女司机那个无赖父亲的一面之词当作司法鉴定来引用十分搞笑。俗话说伤筋动骨100天,如果有骨折,不会如女司机在道歉书中所说已基本恢复,女司机是不是轻微伤你自己去想。新浪网有篇文章把女司机比喻为泼皮牛二,称女司机为女牛二,把男司机比喻为怒从心起的杨志。这个比喻虽然有些过,但从行车记录仪来看,女司机给人留下的确实是女泼皮的印象。三环路三条主道限速100公里,如果汽车以时速100公里的速度行驶,至少需要要40米以上才能停下,女司机突然变道对后车造成的险情可想而知。后车急刹使车上的孩子受到惊吓,当然会引起后车司机的愤怒。女司机既然有错在先,让缺乏涵养的后车司机别一下这个事也就过去了。没想到的是这个女司机也同样剽悍,反过来又去别男司机,这种做法无疑火上浇油,以致导致了事态的扩大。泼皮牛二被人收拾是迟早的事,如果在你的意识中女司机是完全无辜的,我倒是在为你老婆担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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