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帅建平,今年49岁,家住青神县罗波乡龙泉村二组。 2014年12月31日早晨7点左右,40多岁的胡仲君(音)的儿子(因警方一直不提供真实姓名,受害人至今不知道其名字)驾驶的车辆到村里收猪,强行在帅建平家院子里倒车,因车太重压坏了水泥地面,妻子李建芬就上前理论,没想到遭到了一阵拳脚被打成轻微伤,后又叫来社会人员5人,把随后赶到的帅建平打成轻伤(青神县公安局法医鉴定 青神鉴通字【2015】35号) 几个月过去了,帅建平至今还忘却不了当时被胡某叫来的社会人员用棍子打倒在地的情景,当村长赶来时,那人用脚踩在他不能动弹的身体上说:“打死了你算个屁,大不了拿100万买你的命。”还对前来的村民叫嚣:“哪个管闲事就打哪个。”看到来的村民越来越多,这伙人才气冲冲的离开现场。 村民拨打了120、110求助。半个多小时后警察才来到了现场,看到地上躺着的帅建平夫妻俩人,一副爱理不理的样子,表现冷莫,既没有去追凶手,也没扣留作案车辆。 直到120救护车把俩人送进了青神县人民医院抢救。 帅建平经医生诊断为:头面部、左肩部、左下肢等损伤入院,左侧肩关节脱位,右眉睑皮肤裂伤,左下肢等软组织伤。 李建芬脑震荡,额头部头皮挫裂伤,腰部、右小腿软组织伤,頕内出血待排。 后来警方到医院做笔录,帅建平问警察为什么不抓人?警察说“必须得有伤情鉴定,要能够成轻伤或以上才能抓人。” 帅建平在医院住了2个多月,花费3万多元,直到2015年3月初夫妻俩在青神县公安局依法做了“伤残鉴定”,帅建平被评为“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李建芬“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拿到损伤鉴定,帅建平一家以为看到了救星,怀着希望去找罗波派出所、青神县公安,结果一次又一次被推诿,前后跑了30多次,至今毫无结果。 帅建平的伤看似好了,然而他却从来没有放下心来,因为看不到公安机关采取的措施,还要时时担心对方要来报复,他说:“对方关系太硬,实在不行了,在青神如果得不到法律措施保护,我就只好带着妻子离家出走。” 帅建平一家不解的是:“黑社会”人员光天化日之下到跑到家里来打伤人,政府不管,警察不管,还要法律做什么? 帅建平受伤的肩膀时时折磨着他,胳膊抬不起来,他说:“我白天夜晚都在想,哪天才会有警察来保护我?还我公道?” 希望好心人帮我出主意,帮我维权。 谢谢
受害人:帅建平
电话:1878 3360 045 2015年5月13日 ========================================
青神县公安局v关于对帅建平被故意伤害案侦办情况的回复
胡仲君等人涉嫌故意伤害案,由胡仲君于2014年12月31日8时19分报案至我局,经初查,我局于2015年1月29日立为故意伤害案件侦查,次日我局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胡仲君、胡冰、葛勇菲三人取保候审。
经依法查明:2014年12月31日8时许,胡文成开车到帅建平家的院坝里调头,帅建平的老婆李建芬发现后,以胡文成的车把她家院坝的水泥地面压烂为由,挡住胡文成的车不让其离开,遂发生口角后,帅建平从家里拿出一根钢管击打胡文成头部,致胡文成头部受伤流血。遂后帅建平与李建芬被胡仲君与胡仲君打电话叫来的胡冰和葛勇菲三人打伤,李建芬的头部、腰部、右小腿被受伤,帅建平的左肩关节脱位、右眉部、右眼睑皮、左腿等受伤。帅建平、李建芬于2014年12月31日入住青神县人民医院,2015年3月5日出院,我局物证鉴定室于年4月10日对二人进行了伤情鉴定。帅建平损伤程度鉴定为轻伤一级,李建芬损伤程度鉴定为轻微伤。
胡文成受伤后于当日到青神县罗波卫生院对受伤头部进行简单包扎,后我局通知胡文成进行伤情鉴定,胡提供的CT片显示其头部有骨折。骨折和此次打架有否有关联,我局多次联系市公安局法医、眉山市医院相关专家进行研究,2015年5月12日才完成鉴定。我局派出所也将和帅建平进行沟通,随时通报案件进展情况。
近期,我局将依法移送起诉此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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