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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山野狂僧

[群众呼声] 南部县“黑社会老大”当街持刀砍人,一手遮天,受害方投诉无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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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15-5-21 17:21 | 显示全部楼层
脸上那疤那么深一般都要三五年看能消不  因严判伤人者

发表于 2015-5-21 17:22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南部公安 、@南部县法院  出来走两步,黑恶势力如果真如此猖獗,@南部公安 责任不小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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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22 16:14 | 显示全部楼层
伤口看起来有点渗人

发表于 2015-5-22 16:2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法院处理案件还是比较公正的,上次为了我们能早点回乡,法官中午没休息加班把法律文书出具出来,当前这个形势,哪个敢乱来啊,lz你说的有点陷害人家法官的感觉了,判决出来可以上诉中院嘛

发表于 2015-5-22 21:1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百姓334你是法院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5-23 07:50
可以上诉,上访至北京,发往中央纪委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5-23 20:11
等你好了,连法院的一起砍!!!!

发表于 2015-5-23 23:20 | 显示全部楼层
判死刑 立即执行

发表于 2015-5-24 01:26 | 显示全部楼层
天高黄帝远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5-24 08:16
凶残的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5-24 17:09
判决都没出来,莫球乱说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5-27 10:35
说实话我也是南部的,南部这个城市挺让人讨厌,贼多,小姐多,贪官多,球大个城市车还多!警察也无能,到处都是老虎机也不抓!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5-27 10:37
还不是共产党养出来的,警匪一家!

发表于 2015-5-29 13:2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截图转的,这个才是事实!
QQ图片20150529132453.png

发表于 2015-5-29 19:0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故意伤害的行为应该严惩。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5-29 21:41
人家是一家懂吗?(警匪官一家)

 楼主| 发表于 2015-6-6 22:38 | 显示全部楼层
dbxyz8 发表于 2015-5-29 13:25
原截图转的,这个才是事实!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你那么了解,是不是跟施暴者有什么关系哦?其他的放开不谈,我们看询问记录吧,如果没有干的事,他承认个屁啊!请依据事实说话!!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6-14 17:25
南部县的法院,可能是个摆设哦,里面那些人应该是吃屎的,等哪天他自己家里出了事就知道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6-14 17:28
这个社会也太没意思了吧!黑社会也是人啊!大白天的整你妈个黑社会,可能是变态的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6-14 17:32
我觉得法院的人也可以死了,没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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