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物价局2002年京价(收)字第326号文件《关于修订〈关于调整我市机动车停。。。
发表于 2007-07-03 10:04:46 |只看该作者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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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地下停车库价格的确定,北京市物价局2002年京价(收)字第326号文件《关于修订〈关于调整我市机动车停车场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中明文规定,“居住小区地下停车库、停车楼按月、按年租用停车位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与小区业主委员会协商确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经营者应与小区业主协商确定;并将协商确定后的收费标准以书面形式抄送所在区县价格主管部门。”
解读这一规定,关键点有3个:一是地下车库的价格不是开发商单方面自定的;二是地下车库的价格开发商必须与业主委员会或多数业主协商确定;三是未按此程序办事,开发商自定的价格是不合法的,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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