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2015年应届大学、中专毕业生 巴中市人才交流中心: 我中心属政府序列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暨存放大学、中专毕业生的学籍、党组织材料等所有档案。 大、中专毕业生须在我中心办理的事项如下: 一、毕业报到:请各位2015应届毕业的大、中专毕业生于2015年10月31日前持报到证(绿联)到我中心办理报到手续。 二、若本人不能到现场来办理报到手续的,可以委托他人持报到证原件到我中心办理报到手续。 三、若确因有事,不能按时报到的,请各位应届毕业生务必于2015年10月31日前致电我中心,查询你的档案是否被我中心接收。 四、接收档案: 档案邮寄地址:巴中市江北滨河路中段87号。 档案接收人:巴中市人才交流中心。 五、党员档案:我中心是市委组织部的下级支部,可接收党员关系,并保存党员组织材料。 《党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开具: 1、 主送单位: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 2、 具体去向:由XXX学校去巴中市人才交流中心。 六、根据《人社部发[2014]90号》、《川人社发[2015]8号》文件的通知精神,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等名目的费用。 六、巴中市人才交流中心联系电话:(0827)5266033;5261966。 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节假日不上班。 巴中市人才交流中心 20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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