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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岳池两惯偷出狱后再作案 盗走农家4根鹿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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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 18: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广安岳池两惯偷出狱后再作案 盗走农家4根鹿鞭
http://www.newssc.org】 【2015-06-01 09:18 】 【来源: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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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西城市读本讯(张倩 实习记者 王林)家住广安市岳池县的吴某、肖某都曾因犯罪被判处刑罚,出狱后,两人不仅不思悔改,反而更加疯狂作案,盗窃农家鹿茸、鹿鞭。近日,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二人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家住岳池县的吴某、肖某两人都曾因犯罪而锒铛入狱。2014年7月17日下午,吴某、肖某因为经济拮据,想找点零用钱花花,两人相约晚上出去偷东西。当晚,两人骑行至南充市嘉陵区文峰镇,选定了开农家乐的村民张某家实施盗窃,将放在堂屋角落冰箱里的鹿茸、鹿鞭及腌腊制品盗走。接着,二人又来到不远处的另一户人家外,爬楼行窃,翻窗入室将卧室内的几个手提包盗走,包内有现金2000余元和铂金耳环一副。
  2014年9月22日,嘉陵公安分局民警在岳池县某乡镇将被告人吴某抓获。第二天,民警在肖某住处查获被盗的鹿茸11支,鹿鞭4根。经南充市嘉陵区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的鹿茸价值人民币16676元。
  近日嘉陵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被告人吴某、肖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18676元,数额较大,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利,已构成盗窃罪。且在刑罚执行完毕五年内再犯,系累犯,应从重处罚。遂分别判处二人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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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 21:3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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