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公安局协兴园区分局 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2名(限女性),主要从事110接处警和应急联动调度指挥工作。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18周岁-35周岁(1997年6月10日以前出生,1980年6月10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5、会计算机基本操作、会用普通话与人较顺畅交流。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免于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团籍的;曾被开除公职或公务员辞退不满5年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近三年曾受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或规定不得招聘为机关事业单位辅助工作人员的人员。 二、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及体检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11日至2015年6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广安市公安局协兴园区分局政治处。 3.报名资料:应聘人员需持本人户口簿、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或退伍证等证件原件(复印件各1份),2寸证件照两张(白色背景),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和《公安机关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政审登记表》。 4.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初审,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政治审查。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聘用资格。 5.考试时间:2015年6月19日9:00—2015年6月19日17:00。地点另行通知。 6、考试内容:1、计算机基本操作;2、面试。 7、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招聘程序 应聘人员政审、体检合格后,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聘用。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到广安市公安局协兴园区分局报到,进行岗前培训,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二个月。 四、有关待遇 1.聘用人员月工资1800元(含个人缴纳社会保险)。 2.聘用人员工作期间享受免费工作餐,并按规定配发工作装备。 3.聘用人员其他待遇和工作要求,按《广安市公安局协兴园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广安市公安局协兴园区分局公开举报监督电话。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监督电话:0826-2990161(广安市公安局协兴园区分局监察室) 六、本公告由广安市公安局协兴园区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26-2990162(广安市公安局协兴园区分局政治处)
广安市公安局协兴园区分局 2015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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