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上午,国务院食品安全办联合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农业部、商务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中国保监会、国家粮食局、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中国铁路总公司共18部门,在京正式启动2015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 一提到“食品安全”,让人率先想到的就是近年来,对国内食品安全违法违规事件的接连报道,而一向给人“健康安全”印象的进口食品,则成为越来越多消费者日常购买的重要来源。随着食品产业链的全球化与电子商务的发展,国内“进口食品”的安全管控,正逐渐成为有关部门监管工作最大课题。 据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数字显示,2015年1-5月,全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来自179个国家或地区的进口食品,实施严格检验检疫监管,共检出不合格进口食品927批次、4142吨、1275万美元。 测技术专家介绍,造成进口食品不合格的原因较多,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微生物污染、污染物超标等安全卫生问题较为突出,占到不合格进口食品总批次的46%。 其中,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情况最为显著,主要为:糕点饼干、调味品和饮料中苯甲酸超标;饮料中酸性红超标;酒类、糕点饼干、饮料等食品中山梨酸超标等问题。 微生物污染情况,主要为:糕点饼干、饮料、粮谷及制品等食品中菌落总数超标;水产品、肉类、饮料中检出沙门氏菌;水产品中检出单增李斯特菌等问题。 污染物超标,则主要为:调味品中砷超标;酒类、糖类中铜超标;乳制品、饮料中亚硝酸盐超标等问题。 目前我国农业遇到生产成本上升、环境资源约束等问题,农业生产方式进入调整期,进口食品作为必要的补充,增长态势仍将持续。 而全球食品安全问题,也进入多发期,甚至一些全球知名的食品企业,和以食品安全著称的国家或地区也曝出食品安全丑闻,另外,由于互联网的发展,不断催生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的不断涌现,非传统的安全问题已日益突显。 即将于今年10月1日,正式施行的新《食品安全法》,在“食品进出口”方面,体现了“四个最严”要求:进一步明确了进口食品的责任主体;确立了进口食品全程监管体系;强化进口食品科学监管制度;形成进口食品社会共治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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