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肆意诽谤他人,有损别个形象的哈......楼主所说的“滥用公权”,查阅了一下相关名词解释,其定义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那么楼主所说的“滥用公权”定义是否真实、准确,事实是否清楚、明了,证据是否合法、确凿;互联网络尤其像论坛、微博、贴吧这种大众传媒领域,不是某个人发泄私愤的摇篮,其一举一行受法律和有关当局的监督、管理,如其言不善,责任要自负的哦,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还会追究相关当事者法律责任的,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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