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关业主的事,从一开始物管就没有管,并口头答应部分业主进行施工。建议,仅仅是建议:成立“普管办”,由楼主任“普管办主任”,管一下高坪江边的种植,管一下顺庆、嘉陵乃至全国其它地方的普遍存在的搭建,管一下大量农田荒芜,管一下违章停车,管一下乱收费,管一下贫困山区的孩子,管一下教育不均衡的问题,管一下农村发展的问题,管一下让大家都富起来的问题,再管一下污染问题等等。最后管一下自己,约束自己的德行,擦干自己身上的“巴巴”,再去管其它的吧!
我们的政府是大家的政府,是人民群众的政府,不仅仅是网友的政府,也是业主的政府。对一些问题应科学严谨,应实事求事,灵活地人性化地处理,不要因部分网友一反应,就过敏起来,认为是了不起的大事,就采取不负责任的过激行为,什么事情都有一个因果,应三思而后行,当然也要关注网友反应的问题,把它作为自己建立一些政策,一些规范的依据之一。不要动不动就采取拆除,采取破坏,要知道从某一个层面来讲,拆除、破坏也是一种浪费,也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严重一点说,就是一种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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