邛崃临邛镇政府野蛮暴力拆迁 欺下瞒上 尊敬的省委、省政府、纪委领导: 我是四川省成都邛崃市临邛镇红岩子村5组李世高,今年75岁,老伴闫玉珍今年75岁。邛崃市临邛镇政府采用野蛮的手段进行暴力拆迁,致使我一家老小无家可归,我老俩口居住在一个用水泥瓦临时搭建的窝棚里,晴天热得发慌,雨天四处漏雨。 2015年3月18日凌晨3时许,正当我全家还在睡梦之中之际,在临邛镇政府干部的带领下,有300至400人参与的拆迁队伍,撞破我的房门,将我老俩口及全家妇孺老幼全部抓起来关进汽车,儿孙们有的被戴上手铐殴打,有的被打伤,全家被押往了一个后来才知道叫丘店子的偏远山村关押。我全家老小都被强行搜身,手机、钱财都被搜走,至今没有下落。 天亮时,发现看守人员中有一名是临邛镇政府干部何为智(音)。 被关押近20个小时后被群众救出逃离。回家一看,原来好好的家,如今片瓦不剩,所有的家具,衣服被褥,锅灶碗铲,粮食背篓全部不知去向,经营的小卖铺不见了,精心喂养的鸡畜鹅鸭不见了,我75岁的老伴阎玉珍伤心的跪在地上痛哭了几个小时,我们祖祖辈辈都是老实农民,本份的生活在这里,我们究竟犯了什么法? 我平常靠小卖铺经营的收入,再养一些牲畜鹅鸭,日子过得很好,现如今什么都没有了,小卖铺的周转资金,老伴的私房钱都被卷走。 被野蛮暴力拆迁后,我们向各级政府信访部门进行控告反映,然而临邛镇政府欺骗上级、隐瞒真相,请看临邛镇政府通过省信访办的回复: 李世高等人: 您们反映征地搬迁问题,现答复如下: 经查,成蒲铁路项目是成都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并获国务院批准实施。该项目于2010年12月召开征地搬迁动员会后启动实施,除您户提出超越法律法规和省市相关政策的要求拒不搬迁外,其余搬迁房屋已全部拆除。您们要求安置户口本上所有人员和未在户口本上的徐燕等共11人,其中符合安置的有6人……,其余5人已全部享受土地整理建房政策,本次不适合安置。同时您户还提出每人30万元货币化安置;要不就给200万元产权终结补偿,以上要求已远远超越现行房屋搬迁政策的补偿标准,因此至今未签订房屋搬迁补偿安置合同。按照您户的房屋面积(砖木平房227.48平方米,简易披房41.68平方米,违法建设46.9平方米),临邛镇已对您户合法建筑、地上附着物及符合安置的人员严格按照川办函[2008]73号、川府函[2008]88号、邛府发[2009]2号、邛府发[2010]10号文件进行补偿安置。临邛镇已分别于2011年8月1日、2014年9月19日按照邛府发〔2009〕2号文件规定标准将该户房屋搬迁补偿安置费专户存储于户主闫玉珍账户,并书面通知了闫玉珍本人。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有关规定,临邛镇红岩子村召开了村民代表大会,群众一致同意协助搬迁您户的房屋,同时就近提供一套约200平方米周转房,故不存在无房居住的问题。整个协助搬迁过程全程摄影取证并接受监督,并无工作人员殴打一事,故您反映问题不属实,不予支持。 为什么说临邛镇政府负责人欺负老百姓,欺骗上级呢? 1、回复中说临邛镇已将该户房屋搬迁补偿安置费专户存储于户主闫玉珍账户,并书面通知了闫玉珍本人。事实上,我老俩口没有接到过任何通知,也没有任何账户上有钱,赔偿款在哪里?这是欺骗一。 2、镇政府回复中说是按照“川府函(2008)第88号” 、邛府发[2009]2号、邛府发[2010]10号文件对我进行补偿安置的,那么我请问,今年是2015年了,我们咨询懂政策的人士得知,早在2012年四川省政府就批准了成都市新的征地拆迁赔偿标准“川府函(2012)第99号”文件,为什么临邛镇还要按照2008年的过时文件计算?这是欺骗二。 3、回复中说多次找我们协商,这是撒谎,我户口上的户主是我老伴,镇政府在野蛮暴力拆迁后什么时候找我老俩口协商过?这是欺骗三。 4、临邛镇政府回复中说,按照您户的房屋面积(砖木平房227.48平方米,简易披房41.68平方米,违法建设46.9平方米),事实上我没有一点违法建筑,全是经过社、村、镇政府领导书面和口头同意的,如果是非法建筑,我修建的时候,镇政府、村、社怎么不制止我修建呢,怎么不给我铲除呢?这是在诬陷。镇政府只赔偿房屋,我的厨房、猪圈、小卖铺、院坝、水泥路面、水井等在文件中应赔的为什么不赔偿?这是欺骗四。 控 诉 人:四川省邛崃市临邛镇红岩子村5组 李世高 身份证号:510130194004152311 电 话:18728495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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