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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城区内拟禁摩,那就请先把官员们的公车先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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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4 22: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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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乌有先生在2009-4-4 11:51:00的发言:

达州城区内拟禁摩,那就请先把官员们的公车先禁了!

现在达州的一些官员,成天凭空瞎想,竟然不顾民生,拟在达州城区内禁止摩托车行驶!这又是那些官员们瞎折腾。

想用这个办法来对达州城区的交通秩序进行整顿,纯是头脑发热,不顾实际。

试看,平日的公路上,是个人的摩托车多,还是那些官员们的公车多?

平民百姓为了生计奔波,不得不用摩托车代步上班,又碍了谁的事?

兖兖官员,公事私事,公车接送,当然是站着说话不腰疼的!

所以,我戏作一空想:不光要把摩托车禁止上路,同时最好把那些官员公车(包括那些小轿车、单位接送上下班的大车)也禁止了,让各位官员们(从向志书记和何健市长做起)一律也乘坐公交车出行,那就与民同苦,咸与同乐了!还能反腐倡廉,又能拉动地方经济!!!

这一戏作的空想如能实施,只要那些官员们能够身体力行,那么,我等小民百姓也就能牺牲“小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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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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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5 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达州禁摩?公共汽车准备好了吗?人民生活水平达到要求了吗,达州的每条街道都宽得允许公交车来回经过了吗,请先从用摩托车最多的人民群众的角度考虑问题,把他们的问题想到了好的解决办法了再考虑禁止摩托车,不要学别的城市,看人家禁止也照搬那一套,多考虑自身的实际情况再做决定也不迟!本人的意思不是不该禁止摩托车,是觉得应该有了条件再禁止,最少现在条件还达不到!

[em03][em03][em03]

发表于 2009-4-5 13:06 | 显示全部楼层
再穷不能穷政府,再苦不能苦公朴。
发表于 2009-4-5 12:56 | 显示全部楼层
[em01][em01][em01]让各位官员们(从向志书记和何健市长做起)一律也乘坐公交车出行,那就与民同苦,咸与同乐了!还能反腐倡廉,又能拉动地方经济!!!

 楼主| 发表于 2009-4-4 22:46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dz3w在2009-4-3 11:32:00的发言:
为了维护城市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广大市民的要求,市政府拟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强城区摩托车管理。为推进政府决策的民主化、法制化,提高公众参与程度,市政府决定举行“加强达州城区摩托车管理决策听证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举行时间:2009年4月27日(星期一)上午9:00-12:00时。
  二、举行地点:达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3楼会议室(西外朝阳中路325号)
  三、听证参与人
  (一)由市人民政府邀请市人大代表2名,市政协委员2名,通川区人民政府、达县人民政府、达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和市总工会、市残联、市劳动保障局等机关代表各1名。
  (二)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市民听证代表35名(包括摩托车车主10名、残疾三轮车车主3名、下岗工人5名、离退休干部2名、出租车车主5名、个体工商户2名、私营业主2名、社区干部4名和律师界代表2名)。
  (三)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旁听代表10名。
  (四)市民代表需符合下列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四项基本原则;
  2、遵守各项社会制度与公共规范,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3、年满18周岁,享有政治权利。
  四、参会市民代表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2009年4月7日-4月10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7:00时。
  (二)报名地点:达州市城管办(会仙桥街建设大厦8楼),联系电话:2143780,2150406。
  (三)报名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市民持身份证或工作证等有效证明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前往规定的报名地点报名。
  五、听证代表的确定
  听证组织单位对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人员,按照报名人员所代表的社会层面及先后顺序(以报名登记时间为准),选定正式听证代表和旁听代表,并于2009年4月17日前将《参加听证会通知书》送达被选定的听证代表处。
  六、书面征求意见
  单位或个人可以就听证事项提交书面意见,书面意见应在2009年4月21日前送呈达州市城管办。
  附件:达州市人民政府政府关于加强达州城市摩托车管理的通告(听证稿)
  联系电话:达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局:0818-2125494
       达州市城管办:0818-2143780



附: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达州城区摩托车管理的通告(听证稿)


  为了维护城市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和《四川省非机动车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现就达州城区摩托车管理特作如下通告:
  一、达州城区朝阳路、通川路、来凤路、荷叶街、翠屏路、文华街、金龙大道、凤凰大道、金兰路、永兴路、通川大桥、红旗大桥、州河大桥及所有步行街凌晨7:30到晚上22:00为禁止高架二轮摩托车通行区域。禁止货运三轮车在城区行驶(晚上19:30到次日晨7:30运送鲜活农副产品及特种车除外)。
  二、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12岁以下未成年人;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自行车、电动自行车限载1名12岁以下未成年人,12周岁以上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驾驶自行车不得载人。禁止无证驾驶和超速行驶、不戴头盔、乱掉头、乱超车、乱鸣喇叭。
  三、禁止摩托车(包括电动摩托、残疾人驾驶的代步车)非法从事营业性客货运输活动。
  四、严禁销售、驾驶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排放标准和拼装摩托车;严禁擅自改变摩托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特征;严禁无牌证摩托车上路行驶,严禁不具备危险品运输条件的车辆从事危险品运输,违者依法查处。车辆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
  五、摩托车应当在交警部门规划的地点停放。严禁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的规定。
  六、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公安交警、交通、工商、城管等部门按各自职责依法查处,对妨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辖区公安机关实施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本通告适用于达州城区北到石垄溪大桥,南到巨全双语学校、七里沟、高速公路出口、云内动力厂,西至达钢北大门、火车站货场、莲花湖。
  八、本通告自200年 月 日起实施。原有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州河以南城区由达县人民政府按照本通告组织实施。

 楼主| 发表于 2009-4-4 22:46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达州才子在2009-4-2 14:18:00的发言:
我想说的是,政府为什么禁摩,是达州城区真的不需要摩托车来做交通工具吗,还是地方政府想把达州发展成大城市,在禁摩前有没有为老百姓想过.老百姓出行,早上送小孩上学,早上上班,难道达州的摩托车就让一小部分人的不爽,就禁摩
      政府 啊政府 .你该做一些实在的事,我举一些例子看看.南外的新房一房多买,开发商的不做为等....这些大问题政府过问了吗,不要做些面子事,要做事实
         禁摩不知道那位官叶头脑发热,想得出来,他在提出这个问提时,不知道用大脑想过没有,达州市是个山区城市,人民的交通有20%靠的就是摩托车
    如果是禁摩通过,绝对政府有想发捞钱.叫你去办个什么东东证,才可以进城,那就是脱了裤子打屁,多余,
      我想说的是,这次禁摩也拜山下网友说达州摩托车晚上骑行扰民休息..哎
        可悲的达州....

 楼主| 发表于 2009-4-4 22:4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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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丑陋的心在2009-4-4 17:10:00的发言:

我从不骑摩托,也不骑任何交通工具,暂时也还没四个轮子的车车。

本来禁摩对我也没什么影响。但是做为城市公民,却不得不去衡量政府如此草率的行事所表现出来的并非那么为民负责任的做法,如果一直这样下去,会不会哪天就把我等草民也禁止上一回。

所以有这想法:1、东莞是禁止摩托的,但是相邻的深圳并没有禁止,好象东莞也没见得比深圳好到哪儿去。

                       2、达州的交通状况不是一般的差,公交系统设计也并不完善合理。摩托车做为个人交通工具,在家  庭中还是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摩托车不好管理并不是达州才面临的问题,所谓存在既是合理的,更何况摩托车在全世界普遍运用。如果政府只是为了一时快性或者其他什么目的,单纯的一禁了之,显得不负责任不说,似乎也与倡导和谐社会的大前提想违背。

                      3、达州是丘陵地区,不适合骑自行车。成都对摩托车提出一些限制,但是对电动车和自行车是支持和提倡的,但是出于客观实际,电动车和自行车在达州的运用不会那么广泛。达州的公交车难等,又拥挤。出租车的管理混乱不堪,价格相对较贵,也同样难做。所以在经济能力不适合买小轿车的情况,许多人选择摩托车做为个人交通工具,甚至说发展到有人提供摩托车载客服务,这也难以避免。说实在的,每天中午,公交车去拉学生了,出租车要过抢,没上到车之前,估计许多人都想有个随便什么交通工具来载自己一程,只要不用自己走那么远那么差的路。

                    其实说起来,所谓的黑摩的那还不是利益趋势,就好比同样的小轿车,挂了牌就合法,不挂那个牌子就说你非法营运。什么是非法??都是合法上路,合法的驾驶执照,合法的交通工具,合法的各种保险。不合法的只是没给人家交钱而已。 达州的摩托车秩序差,出租车也好不到哪儿去。没见好好管理下出租车,直接一纸禁摩令,把摩托给灭了。好象不那么地道。也缺乏远见。

             做为城市公民,我们都希望有个好的城市环境,也乐见政府在这方面花一下力气整治。但是任何的治理都应该站在一个为民着想,与民方便的立场,特别是不能因为所谓治理,让老百姓的生活成本额外增加太多。毕竟任何国家,任何时代,任何政府存在的先决条件就是让老百姓轻松,安逸的生活。路不拾遗,绝不是担心去拾遗的时候可能被埋伏的弓箭射死,而是一种轻松愉快的满足和自信。

           一时兴起,写了这些,也不见得流畅,一家之言,不足为信。临了,发现个问题,似乎内容与标题不符合,为了避免被人误做标题党,再配合下主题:听说09年过了出租车的管理要重新改革,也不知道这次禁摩是不是为这个事摇旗帜,毕竟地球人都知道,交通不方便了,交通工具那肯定收费就会高那么点点儿,我们虽然没达到不差钱的境界,到时候出租车的生意“不差人坐”,想来是大大的有希望的,由此,规费“多收个三五斗”,想来也是没有问题……

         最后这点,有点小人之心,不过我还真这么想的。

[em03][em07]

发表于 2009-4-5 23:01 | 显示全部楼层
禁止的是"高架二轮摩托车",街头拉客的就是这类车了,动力好,速度快,包括南充好多城市都禁止了,自己上班买电动自行车或电瓶车就行了.[em03]

发表于 2009-4-6 16:06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禁摩是体现一个城市的新形象,现在在好多城市都已经禁止摩托车了,这不是一件奇怪的事,大家慢慢适应就好。

发表于 2009-4-6 10:24 | 显示全部楼层
[em03][em03][em03]

发表于 2009-4-8 18:3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说的对,10楼的说个毛 

发表于 2009-4-9 15:48 | 显示全部楼层

达州要改善城市和交通面貌,光禁摩有锤子个用!!!把那鸡巴龙郡隧道炸了搞通畅,在北外到南外之间的河上再修座桥,再把西外到南外的环城快速通道搞好,交通状况马上就会有缓解改善!不晓得这些当官的一天在搞些啥名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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