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恩阳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关于巴南不得打碳圆网友咨询失地农民社保政策的回复 “巴南不得打碳圈”网友: 你咨询失地农民社保政策,在此我们予以解答。 失地农民是指因政策统一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而导致失去全部或部分土地,且征地时对所征土地享有承包经营权的在册农业人口。 失地农民参保,首先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对失地农民进行锁定,乡镇、村社要对符合参保条件的失地农民(征地时年满16周岁)花名册进行不低于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乡镇人民政府或项目业主向社保局进行申报,社保局对相关参保资料(征地批文、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以及被征地农民农转非证明等资料)进行审核,并对符合参保条件的被征地农民进行社会保险费核算。 社会保险费的核算是以批准被征地农民补偿安置方案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20%的缴费比例计算。一次性缴费年限按从16周岁开始实际年龄每增加2周岁增加1年缴费年限的办法确定。参保人所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分为两部分:统筹基金(占60%)和个人帐户(占40%)。 一般说来,计入个人帐户的保险费由参保人本人缴纳,计入统筹基金部分由政府或项目业主从土地补偿安置费中缴纳。所以说,征地时间不同、征地时年龄不同,参保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就不同。不能说别人缴多少钱可以办,我缴同样的钱也要参保。 关于巴广渝高速补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省人社厅《关于巴中至南充至广安高速公路(巴州段)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方案有关问题的批复》(川人社函[2013]478号)文件中明确“四川巴广渝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巴中至南充至广安高速公路(巴州段)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除被征地农民个人缴费部分外,补征地农民个人缴费不足部分及其余社会保障资金,由四川巴广渝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承担。”、“对社会保障费用未及时足额到位的,不得以挂账方式将被征地农民提前纳入社会保障范围,……”。 以上解释有不清楚的地方,你可到区社保局或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或电话咨询(电话:3369995、3369992)。 巴中市恩阳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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