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半年人民调解卷宗上报期间,区司法局采取添措施,细审查、严把关的方法,进一步加强对人民调解卷宗质量的审核工作,努力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水平。
一是规范卷宗格式。此次人民调解案件补贴的卷宗,采取制定统一标准格式。区司法局要求全区人民调解组织使用统一印制的人民调解卷宗、纠纷受理登记表、调查笔录、调解协议书,实行规范制作,采取分类存放留档等制度,否则调解卷宗一律作退回处理。
二是开展培训。区司法局先后组织全区司法所所长、司法助理员开展2次关于人民调解卷宗制作规范的培训,要求他们严把初审关,旨在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卷宗质量。
三是加强监督。根据人民调解卷宗审核标准,采取专人负责复审工作,卷宗审核领导小组集体研究,人人签名负责等办法,严把质量关。对不符合制作标准的卷宗,坚决做退回处理。
通过以上措施,此次人民调解案件补贴的379份卷宗,只退回1份不合制作规范的卷宗,大大提高了卷宗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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