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17630|评论: 89

[群众呼声] 凯悦名城开发商胆大妄为,有关部门姑息养奸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6-26 11: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凯悦名城开发商胆大妄为,规划局、执法局、住建局姑息养奸

    凯悦名城开发商胆大妄为的违法行为业主们向市长信箱反映、政府相关部门反映、在网上暴光已经很长时间了,只看到执法局一个不痛不庠的回帖“我局高度重视,立即派专人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并将于近日内将相关情况予以回复”,但至今未看到有关部门采取行动,给业主、给社会一个交待。
    1.关于幼儿园问题。根据巴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1年5月9日以“巴住建公(2010)市字第012号”在其部门官方网站上公示的规划方案(见附件)显示,凯越名城A区幼儿园结构为主体2层,(其中管理室部分为3层),批准建筑面积为1650平方米,幼儿园为封闭建筑,未占用室外小区公用绿化面积。但实际上,A区幼儿园修建了4层,建筑面积超标,还违规圈地,占用小区公用绿化面积。
    2.关于二期样板房问题。根据规划,凯越名城B区中庭仅有游泳池和公共绿地,没有建筑物。但实际修建有样板房。售房时,开发商欺骗购房人说样板房是临时搭建,小区建好后要拆。现在开发商已经私自将样板房出售给了他们内部股东,并用铁栅栏全部围了起来(见附图中红色部分为圈占部分),铁栅栏将中庭的绿化范围全部圈了起来,整个圈占面积占中延面积的一半多。胆大妄为的开发商,你凭什么要让1200多户业主让出中庭全部绿化带供你内部两三个股东享用?
    其他诅如车库污水横流、垃圾成山问题、电梯问题、消防问题、绿化问题等等多如牛毛。
    请问胆大妄为的开发商,你们这样糟蹋2600多户近万人的血汗钱,你们的诚信何在?良心何在?你们天天生活在2600多户人的诅咒之中,你们能安心?小心人在做,天在看啊。
    请问执法局、规划局、住建局,从你们三个单位到凯悦名城坐车不到5分钟,走路不到半小时,在市委、市政府眼皮底下、在市委党校旁边,为什么你们就无所作为呢?你们是怕什么还是心里有鬼?
    市规划局,请你们回答:开发商违反规划的建设行为是否取得你局的批准?如果通过了你局的批准,调整了规划,请问你们是凭什么调整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 经依法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不得随意修改;确需修改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采取听证会等形式,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请问你们听取了谁人的意见?只是开发商的?那2600多户近万业主不属利害关系人吗?请你们将规划调整情况及决策过程给我们广大业主、社会进行公开,你不主动公开可以,我们可以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你们必须公开。胆敢在小区中庭进行这样的违法建设,天下不会有第二处了吧?如果你们规划局同意了这样的规划,你们不觉得你们做了一件多么荒唐可笑的事吗?你们规划的水平就只有这样吗?你们的能力就只有这样吗?你们不觉得愧对自已端的饭碗吗?
   市住建局,请你们回答,样板房属于违背规划建设的,你们是凭什么给给开发商发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也请你们公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发放审批情况,包括审批的依据。同样,你不主动公开可以,我们可以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你们必须公开。开发商违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行为,你们履行了监督、查处职责了吗?
    市执法局,请你们回答,开发商胆敢在市委、市政府旁边、市委党校旁边恣意妄为地违法建设,你们监督职责履行到位了吗?你们在网上发了一个不痛不痒的“我局高度重视,立即派专人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并将于近日内将相关情况予以回复”的回帖后,你们对其违法行为采取了什么措施?你们有案不查、失职渎职的行为,就不怕被追究责任吗?
   规划局、执法局、住建局,请你们注意,在党中央强力推行依法行政、强力惩处贪腐渎职的今天,你们的行为符合中央要求吗?符合市委、市政府依法治市的要求吗?我们业主昨天、今天都是有理有节地向你们反映问题,希望你们认真对待,别想蒙混过关。我们不想在外边去丢巴中人脸,只想在自已家里把问题解决了。但如果你们不争气,不依法办事,别怪我们以后会采取进一步的措施。好自为之!!
凯悦名城规划效果图.jpg
凯悦名城规划平面图.jpg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141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发表于 2015-6-26 15:11 | 显示全部楼层
顶起来也没有用啊,还是只有业主们一起去横幅抗议,说不定他们最近没有看论坛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6-26 16:51
依法严查,还真相于社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6-26 13:08
人民,你是斗不过他们的

发表于 2015-6-26 14:43 | 显示全部楼层
上山里人!:victory:   

发表于 2015-6-26 14:48 | 显示全部楼层
任命

发表于 2015-6-26 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何这么久了没有给一个答复,,,说好的五月底交房,现在一个月过去了 ,交房条件根本达不要求,,求凯越给个说法,。。。

发表于 2015-6-26 17:28 | 显示全部楼层
光带这里喊有啥子用嘛  你要拉起横幅去游街 分分钟有领导来过问你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6-26 18:57
强烈要求拆除样板房,还小区原样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6-27 00:40
没天理的

发表于 2015-6-27 09:31 | 显示全部楼层
:@:@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6-27 10:01
依法治国是句空话。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6-27 10:01
准备资料举报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6-27 19:57
独木能成舟吗?你懂的!我们都是心照、不宣,别买最好!

发表于 2015-6-27 20:49 | 显示全部楼层
找岐山大哥去:lol

发表于 2015-6-27 21:19 | 显示全部楼层
:victory: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6-27 23:08
说的对,必须给个明确的说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6-28 04:53
123个赞给楼主给维权的业主

发表于 2015-6-28 11:2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违法行为难道就没有人管吗?在巴中依法治国如何体现?

发表于 2015-6-28 11:58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群蛀虫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