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不符常规”,我想起我文章中的一段话可以拿来作一补充,欢迎砸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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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随着喜爱诗歌的人越来越多,写诗应该出现“百花齐放”、“欣欣向荣”的景象吧,但并非如此,现实中出现的是“(唐)诗,(宋)词、(元)曲”的走向衰微,原因就是有人狭碍地理解了写诗的基本方法,特别是对格律的掌握,把写律诗、绝句的某些方法放到了所有的诗词写作中,再加上很多人对普通话发音不是很准确,比如成都的“椒盐普通话”,致使把平声当作仄声、仄声当作平声的现象比比皆是,所写出的诗屡屡被人砸砖,于是停笔不写或就此止步。这其实是大可不必的,好的诗并不一定要在格律上中规中矩,只要是“合仄押韵、朗朗上口”的,就应该放开思路,尽情发挥,大胆地写下去,最后写出来的未尝不是一首出色的传世之作。试举一例:
公元744年的四月,李白来到湖北武昌。这里的文人墨客和地方官员,早就听说过“谪仙人”李白的大名,便商量好请李白到黄鹤楼一聚。
宴会开得热闹非凡,诗人墨客因为有李白在场也格外地兴奋。
痛饮一番之后,自然大发诗情,朋友们请李白赋诗。李白也不推辞,他拿起笔来刚要大书一首,突然看到墙上已经有了一首诗,到跟前一看,原来是崔颢的一首七言律诗:
昔人已乘黄鹤去,此地空余黄鹤楼。
黄鹤一去不复返,白云千载空悠悠。
晴川历历汉阳树,芳草萋萋鹦鹉洲。
日暮乡关何处是?烟波江上使人愁。
李白看了,连连称赞:“好诗!好诗!”接着,长叹一声,把笔放下了,向大家说了两句: 眼前有景道不得,崔颢题诗在上头。
李白果真没有在黄鹤楼上题诗,因为他觉得崔颢把黄鹤楼的景色写得太好,已经让人无法再写了。
那我们看看这首诗的商榷之处吧。在诗中,“黄鹤”二字再三出现,却因其气势奔腾直下,使读者“手挥五弦,目送飞鸿”,急忙读下去,无暇觉察到它的重叠出现,而这是律诗格律上之大忌,诗人好像忘记了是在写“前有浮声,后须切响”、字字皆有定声的七律。试看:首联的五、六字同出“黄鹤”;第三句几乎全用仄声;第四句又用“空悠悠”这样的三平调煞尾;亦不顾什么对仗,用的全是古体诗的句法。后人评说:诗虽不协律,但音节浏亮而不拗口。真是信手而就,一气呵成,成为历代所推崇的珍品。”严沧浪也说唐人七言律诗,当以此为第一。足见诗贵自然,纵使格律诗也无不如此
同样的情况,在王维的“ 松下问童子,言师采药去。只在此山中,云深不知处。”也有出现,在诗中,且不说完全没有对仗,出律的地方也处处可见。但随着诗句在笔端的自然流出,一股清新、逸然之气就扑面而来,使人的精神为之一爽、浑身舒服,觉得诗就应该这么写,没有什么不妥之处。这才是写诗的最高境界,也成了后人效法的典范。
再说一个拘泥于格律而不顾内容的故事:古代有一个自号“才子”的人很喜欢写诗,但所写出来的诗多使人莫名其妙,而他还自以为了不起。一天,他又写出了一首“隹作”,题为“即事”:“ 日暧看三织,风高斗两厢。蛙翻白出阔,蚯死紫之长。泼听琵梧凤,馒抛接建章。归来屋里坐,打杀又何妨”!人们百思不得其解,只好虚心地向他请教,这位“诗人”解释说:“刚才我看见三只蜘蛛在屋檐前结网,两只小鸟在两边厢廊争斗。又看见厢廊前有一只死青蛙,白肚子翻过来象‘出’字,还有一条死蚯蚓象一个紫色的‘之’字。我刚吃泼饭(浠饭)时,听到邻居用琵琶弹奏《凤栖梧》曲;我正在吃馒头,门子来报建安的章秀才来拜会,就放下手中的馒头迎接;接待完章秀才回到屋里,看见内门上贴着的钟馗击小鬼的图画,所以说‘打杀又何妨”。应该说,这首诗的格律上并没有错误,对仗也工整,但就其整体来说,并不成其为诗,原因不待其说,自然而明。所以在《红楼梦》中,林黛玉教人做诗时是这样说的:“若是果有了奇句,连平仄虚实不对都使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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