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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心开发商,英伦城邦,业主情何以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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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26 17: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出卖人拒绝出示《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的责任确认函
南充兴源环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人系南充市英伦城邦一期5栋2单元业主。我于2013年12月12日与贵公司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并付清了合同规定款项。根据双方合同约定,贵公司应于2015年06月30日前将房屋交付于本人,但本人从未收到贵公司的通知,(无意得知)本人于2015年06月19日到贵公司领取的 《英伦城邦住宅入伙通知书》 , 通知我2015年06月26日到南充市英伦城邦售楼处进行交接。我于2015年06月26日前往贵公司指定现场办理交付手续。
在交接过程中,我方要求你方出示《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以确认房屋是否具备合同规定的交付条件。但你方单方面以*****************为由、拒绝出示上述证明文件中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并单方要求先交付契税、物管费、建渣清运费、装修管理服务费、生活垃圾费等费用后方能办理验房手续,拒绝我方对房屋及小区环境进行检验,使我方无法确认房屋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以至房屋交接无法完成。故此,我方要求你方立即履行房屋交付义务,确认符合合同规定以便进一步办理交付手续,否则你方应承担延期交房的全部违约责任。
如果你方对本函件陈述事实有异议,请在3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否则,视同你方认可上述事实。  
特此函达!
业主:           
2015年0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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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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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6-26 17:52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出卖人拒绝出示《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的责任确认函
南充兴源环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人系南充市英伦城邦一期5栋2单元业主。我于2013年12月12日与贵公司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并付清了合同规定款项。根据双方合同约定,贵公司应于2015年06月30日前将房屋交付于本人,但本人从未收到贵公司的通知,(无意得知)本人于2015年06月19日到贵公司领取的 《英伦城邦住宅入伙通知书》 , 通知我2015年06月26日到南充市英伦城邦售楼处进行交接。我于2015年06月26日前往贵公司指定现场办理交付手续。
在交接过程中,我方要求你方出示《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以确认房屋是否具备合同规定的交付条件。但你方单方面以*****************为由、拒绝出示上述证明文件中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并单方要求先交付契税、物管费、建渣清运费、装修管理服务费、生活垃圾费等费用后方能办理验房手续,拒绝我方对房屋及小区环境进行检验,使我方无法确认房屋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以至房屋交接无法完成。故此,我方要求你方立即履行房屋交付义务,确认符合合同规定以便进一步办理交付手续,否则你方应承担延期交房的全部违约责任。
如果你方对本函件陈述事实有异议,请在3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否则,视同你方认可上述事实。  
特此函达!
业主:           
2015年06月26日

发表于 2015-6-26 18:16 | 显示全部楼层
业主签到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6-26 22:05
楼板打补丁,霸道强交房,是谁在心虚?还我透明房!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6-26 22:51
开发商出来答话
哈,别龟缩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6-27 08:32
!!!!

发表于 2015-6-27 08:57 | 显示全部楼层
走司法途径,

发表于 2015-6-27 09:1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是业主,叫我29号去接房,这些到底怎么回事啊?我什么都不懂啊!

发表于 2015-6-27 11:03 | 显示全部楼层
开发商太黑,没地办法

发表于 2015-6-27 20:2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事情应该去大家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让这些不法商人曝光曝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6-28 00:49
业主些,怎么打算?我们到底去不去收房!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6-28 00:51
难道没有一个部门出来管这个事实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6-28 01:11
业主顶起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6-28 01:12
英伦城邦业主应该团结一致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6-28 01:30
在英伦城邦的入伙通知书上,以书面性质写明,会收取多项费用,其中对其他费用无任何异议,但是对 代为交纳 契税  存在疑问。

根据对国家法律精神,我市最新住房管理、税务政策的理解,对这两项费用的收取和代缴存在疑问,特此发帖询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征收机关直接征收契税的通知》(国税发[2014]137号)规定,2005年1月1日之后,各级征收机关一律不得委托其他单位代征契税。若发现开发企业有强制代收契税的,业主可持相关证据向地税部门反映。

据此,本人于 2015年6月26日上午,就关于代收契税的情况,电话了 12366 (税务热线),转 2 (地税),转 0 (人工服务)得到的结果是,税务机关没有委托任何开发商代为收取。


依法纳税人人有责,对于缴纳金额无任何异议。但对于视国家法律、地方法规于不顾,此违法行为,特此向税务机关和媒体进行第一时间举报,避免国有资产受到不法行为的伤害造成损失

发表于 2015-6-28 08:1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业主,顶

发表于 2015-6-28 08:1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5-6-28 09:4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永远都是弱势群体,官商勾结下,我们更是求助无门,所有的恶果都要我们承担。躲到半边笑的是政府那几爷子和开发商那群黑狗。。。。。
发表于 2015-6-28 15:5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是业主,啥都没有就叫我们接房,还要交税,不清楚这样程序是否合法合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6-28 16:25
我也是业主 房子质量太差了 而且物管非常高 各种强制性条款 必须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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