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福彩中心不公正的处罚《通知》
四川省福彩中心不发通知,于2014年5月4日将余先生的泸州15号、20号、22号和余先生亲戚的泸州23号、142号、364号共7家福彩投注站强行关停,事件发生后,余先生向四川省福彩中心十多次书面走访和信件上访,并向四川省福彩中心主任江涛、副主任李萍、监察部长杨茜予多次快件书信上访。四川省福彩中心不仅不受理不办理不回复,反而于2014年11月4日以编造余先生“擅自停机时间超过规定时限”、“擅自搬迁站点”、“到多部门缠访以及缠讼”、“捏造事实,四处发表抹黑、贬低四川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泸州市分中心(以下简称泸州市分中心)以及泸州市分中心主任蒋焕强形象的不实言论,败坏福彩声誉”,以及编造“
我中心授权泸州市分中心已于2014年4月对你做出了以下三点处理意见”为蒋焕强滥用职权非法取消经营权开脱罪责,以此对余先生下达不公正的处罚通知即《四川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关于对余XX所经营站点的整改通知书》进行强行取消经营权的处罚。
余先生2014年12月8日向四川省福彩中心及其主任江涛、副主任李萍、监察部部长杨茜予、四川省民政厅书面上访,指出《四川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关于对余XX所经营站点的整改的通知》中:认定余先生“擅自停机时间超过规定时限”、“擅自搬迁站点”、“到多部门缠访以及缠讼”、“捏造事实,四处发表抹黑、贬低四川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泸州市分中心(以下简称泸州市分中心)以及泸州市分中心主任蒋焕强形象的不实言论,败坏福彩声誉”不是事实;“
我中心授权泸州市分中心已于2014年4月对你做出了以下三点处理意见”都不是事实。但四川省福彩中心至今十个多月仍然采取不受理不办理不回复。
以下是四川省福彩中心对余先生下达的《四川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关于对余XX所经营站点的整改通知书》及余先生对该通知申诉的上访信件内容
关于对《四川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关于
对余XX所经营站点限期整改的通知》的申诉
申诉人:余XX
电 话:13309082498
四川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主任江涛:
泸州市福利彩票中心2014年4月21日没有理由,没有文书,口头宣布51050008、51050015、51050020、51050022、51050023、51050142、51050364共7个福彩投注站取消经营权并限期10日后退机,于2014年5月4日全部关停。事后我立即多次向泸州市信访局、泸州市民政局、四川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书面上访申诉,6个多月没有得到处理。2014年10月19日又向省委书记王东明上书求助。2014年10月28日,四川省福彩中心副主任李萍、纪检监察部部长杨茜予、培训部部长陈建川三人到泸州约我谈话后,于2014年11月4日作出《四川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关于对余XX所经营站点限期整改的通知》,通知中指出我在站点经营管理和个人行为方面存在的问题无事实依据,强加罪名对我处罚,特申诉如下:
一.指我 “(1),51050015、51050020及51050022号站擅自停机时间超过规定时限”不是事实。
因反映泸州福彩中心主任蒋焕强违规设立福彩投注站,2012年4月16日,泸州福彩中心捏造我的违规行为,未报经省中心批准,滥用职权擅自将我51050015、51050020、51050022号站关停并取消经营权,经我向省中心反映后,才在合同期满后2012年9月13日与我续签了销售合同。但这三个站其中两个仍被泸州福彩中心卡压一直不予开通,仅51050022投注站2013年1月18日申请移机后开通,截止至被泸州福彩无理关停时连续销售了472天,期间无停止销售。
泸州福彩中心未遵守合同将我51050015、51050020、51050022投注站开通销售,反而说我“擅自停机时间超过规定时限”不是事实。
二,指我“(2)51050015、51050020、51050022号站擅自搬迁站点”不是事实。
51050015、51050020投注站在合同期内从未移机;51050022投注站2013年1月18日经泸州福彩中心批准后移机销售,截止被无理由关停时已连续销售了472天,没有擅自搬迁站点行为。
三,指我“(1)捏造事实,四处发表抹黑、贬低四川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泸州市分中心(以下简称泸州市分中心)以及泸州市分中心主任蒋焕强形象的不实言论,败坏福彩声誉”不是事实。
省中心对我这样认定,依据何在?请列举事实。
我发在网上的贴子、举报蒋焕强的违纪行为、以及向省、市各级上访申诉的内容,都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并不存在“捏造事实,四处发表抹黑、贬低四川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泸州市分中心以及主任蒋焕强形象的和败坏福彩声誉”的行为。
四,指我“(2)到多部门缠访以及缠讼”不是事实。
我向各级部门上访申诉,是向政府各部门反映我被侵权剥夺经营权冤情,无人承办处理,不是我缠访,而是有关部门官员不务实、不办事的失职行为。
五,四川福彩中心指出“我中心授权泸州市分中心已于2014年4月对你做出了以下三点处理意见”不是事实。
1, 泸州福彩中心2014年4月21日口头宣布取消我4个和我亲戚3个投注站经营权时,并没有传达有省中心的“三点处理意见”。
2, 2014年4月24日,我到省中心向领导上访申诉,纪检监察部杨茜予部长和市场二部钟建勇部长接待我,也没有给我传达这“三点意见”。2014年4月29日,省福彩中心陈建川部长才在办公室口头给我讲,“省中心江主任对此事提出了三点处理意见: 1,删除发在网上的贴子。2,向泸州分中心道谦。3,承诺以后任何事情都走正规渠道。如果这三点办到就签合同”。我于2014年4月30做到了这三点,但泸州福彩中心主任蒋焕强拒不执行不与我续签合同。
3, 陈建川部长当时讲的这三点意见,和省中心半年后对我处罚的通知中提出的三点意见在内容上也有很大的出入。
4, 整改通知中“我中心授权泸州市分中心已于2014年4月对你做出了以下三点处理意见”不是事实,因为:泸州分中心取消我经营权时未传达有这“三点处理意见”;2014年10月28日,省中心李萍主任一行三人到泸州找我谈话时,李萍主任问“惩戒六个月怎么回事”, 杨茜予部长和陈建川部长都说“没听说过”。所以说,是蒋焕强超越权限无理非法关停并取消我的经营权。
综上所述,对我作出的《四川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关于对余XX所经营站点限期整改的通知》确认的我在“站点经营管理方面”、“个人行为方面”及“我中心授权泸州市分中心已于2014年4月对你做出了以下三点处理意见”都与事实不符。
请四川省福彩中心领导以事实为依据,求真务实,依法办事,认真调查后作出:1,恢复我4个投注站和我亲戚3个投注站的经营权。2,追究泸州福彩中心主任蒋焕强无理非法关停福彩投注站的责任。
申诉人:余XX
住址:泸州市江阳区
电话:13309082498
2014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