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1591|评论: 9

人民网:如果生育和教育不能平等,其它的公平正义只能是空话

[复制链接]
jld

发表于 2009-4-8 13:53 | |阅读模式
  看到、听到、想到--“穷”人之路

  前几天,一个前同事的妻子来我店里办事,在等待之余,我们聊起了孩子。她的孩子今年要上学了,这让她倍感压力。按说小学已经免费了,应该不至于有太大的压力吧?其实不然,学费是真的不收了,可别的费用并不少,尤其是学校之外的收费更多。学校之外会有什么费用?不会不交吗?要是不需要交人们当然都不会交,但有些费用却是难免的。随着学校不收学费,一些学校老师的教学内容也“随行就市”地打起了折扣:本属于教学内容的东西,他们故意不教,而让孩子去校外的学习班、辅导班去学,至于他们与那些学习班、辅导班有什么“猫腻”,人们虽不能详知,也能猜出一二,可又有什么办法呢?除了学习班、辅导班,还有名目繁多的各种培训班、特长班,哪个家长也不愿让自己的孩子被别人的孩子落下,至少都会选择一到两个班,让孩子去上。除了这些,老师们还会今天推荐学习机,明天推荐复读机,后天又会推荐什么网校,名堂多得是,家长们明知道有些东西根本没什么用,可也不敢不从,要知道,得罪老师的后果可是很严重地~

  本来现在的大学就不包分配,大学毕业生就业早已成了老大难,而大学的学费却是水涨船高。即使小学中学都免费,还会有许多家境不好的“穷孩子”会因为大学那高额的学费望而却步,更何况现在高中的学费并不比大学低,而表面上免费的小学、初中实际上也不少花钱呢?如此一来,一些家境不好的“穷孩子”,想通过上学来改变自己人生的机会几乎没有了。

  http://shehui.daqi.com/bbs/00/2533793.html

  我的一位高中同学曾在市里的象棋比赛中获得过冠军,在当地的棋界也算小有名气,于是,业余时间他受聘于某象棋培训班教小孩子中国象棋。前几天,他来我这里修电脑,闲聊中,他谈起了现在棋界的一些事。

  据他说,现在选好苗子除了天资聪慧、刻苦等传统条件之外,必备的一条居然是--这孩子的家中必须有一定的经济基础,如果这一条达不到要求,即使这孩子天资再好、再刻苦,也不会被选为苗子,当然也就不会再进一步地培养。因为随着孩子的水平不断提高,他所需的学费也越来越贵,如能进入中国棋院,进门费就得20万。这简直让我听得瞠目结舌!还有参加各级别大大小小的比赛的报名费、参赛费等,也实在不是一个小数目。这样一来,没有一定经济基础的家庭,真是没有能力让孩子深造,这个好苗子也就算白挖掘了。培训班可不想让自己的成材率太低,于是,对于这种家庭条件的孩子,他们只能选择放弃。

  棋界如此,整个体育界估计也都差不多,这样一些“穷孩子”想走体育这条路摆脱贫穷的机会几乎没有了。体育界如此,想来文艺界也大体相当,那里恐怕也没有“穷孩子”的路了。

  想想真可怕!社会的两极分化越来越严重了,而且你一旦步入了穷人的行列,几乎没有了翻身的可能。我不是很看重钱的人,但现在也想着要多挣点钱,不求一定成富翁,至少不要成穷人,因为那样不止自己受穷,连自己的后代也要跟着受穷,并且很可能永无翻身之日……

  本帖来源:http://bbs1.people.com.cn/postDetail.do?treeView=1&id=91497430&view=2&boardId=2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jld

 楼主| 发表于 2009-4-8 14:03 |
想想真可怕!社会的两极分化越来越严重了,而且你一旦步入了穷人的行列,几乎没有了翻身的可能。我不是很看重钱的人,但现在也想着要多挣点钱,不求一定成富翁,至少不要成穷人,因为那样不止自己受穷,连自己的后代也要跟着受穷,并且很可能永无翻身之日……
jld

 楼主| 发表于 2009-4-8 14:02 |

穷人的出路都被“精英”堵死了,富人的孩子想上学就上学,想上班就上班,社会发展严重畸形。

只有这样,精英的下一代才可以统治穷人的下一代.

jld

 楼主| 发表于 2009-4-8 14:03 |

穷人想翻梢,没机会的,不像三十年前刚开放时,穷人还可以凭借胆量和辛劳闯一番事业。

今天的中国已经没有了这种“原始创业”的环境,只有“穷者愈穷,富则愈富”的循环!

穷人只能世世代代替人做奴隶。

支持!

jld

 楼主| 发表于 2009-4-8 19:06 |
[em03]

发表于 2009-4-8 19:52 |
无话可说。00

发表于 2009-4-11 07:23 |
[em01][em01][em01][em01][em01][em01]

发表于 2009-4-11 00:27 |
[em03]
jld

 楼主| 发表于 2009-4-10 23:09 |
[em03][em03]
jld

 楼主| 发表于 2013-11-12 22:55 |
:curse::curse::curse::curse::curse: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