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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网上公然辱骂他人要负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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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2 22:31 | 显示全部楼层
斗胆问一句、律师是好人吗
发表于 2015-7-3 00:0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骂你怎么了????你还谈法律???政府说的话,你可以颠倒,你知道这是啥罪??

发表于 2015-7-3 10:37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人说律师打官司时喜欢两边吃钱,这句话算不算骂人?

发表于 2015-7-3 11:18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正的洪兴律师事务所 地址 南宁南路87号
电话  
邮编 655000
行政区号 5303
注册资金 3万元人民币
网址 http://qujing0367.11467.com

发表于 2015-7-9 18:1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人觉得律师应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了,但是你的职业道德真的不好说,说白了就是为虎作伥,不能因为收了代理费就来网络上代理晒,你只有在诉讼时才有代理权,普法我们有今日说法和中央12台。

发表于 2015-7-9 21:32 | 显示全部楼层
善恶不分,好坏不分,
无良心,无道德,无羞耻,
谁给钱,就为谁疯狂乱咬人,
不但该挨骂,
还该挨打!
遭痛打!
痛打疯狗!:victory: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7-10 07:13
该骂!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7-10 07:31
扯烂筋不要脸的人该骂,还该弄出来锤肉!

发表于 2015-7-10 07:45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218.205.237.x 发表于 2015-7-10 07:31
扯烂筋不要脸的人该骂,还该弄出来锤肉!

不要锤死, 锤残就可以了:lol

发表于 2015-7-10 14:22 | 显示全部楼层
律师的存在就是为了保护个体的利益,每一个民事个体都有利益。在法律的框架下,律师给谁辩护不存在任何法律风险。每个人都是有利益的,律师可以为每个人辩护。

2015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15-7-10 14:4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来学习!顶一个!:lol

2015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15-7-11 08:41 | 显示全部楼层
:handshake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7-11 09:45
心眼坏!

发表于 2015-7-12 16:46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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