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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四万私放违法烟车 阆中两交警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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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0 08:40 | |阅读模式
两当事交警一被批捕,一被拘留

  本报讯(记者牟廷河)昨(8)日,记者从阆中检方获悉,该市两交警在检查中发现了跨区域运输香烟的汽车,在索要4万元好处费后,私自将该违法烟车放行。事发后,负有直接责任的临时负责人王某和当时执勤的交警罗某被拘留。目前,王某因涉嫌徇私舞弊已被批捕。

  收好处费

  私放违法车

  据有关方面介绍,2008年12月2日,一辆从广元路过阆中市的别克商务车被该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罗某拦下检查,发现车上装的是香烟。货主知道自己跨区域运输香烟如果被烟草专卖局发现要没收和罚款,便主动地提出给交警辛苦费。当货主交齐了4万元好处费后,执勤交警才将该车放行。货主将香烟出售后感到自己被交警“处罚”过重,于是将此情况举报到了有关部门。

  主动认错

  当事人举报?

  记者电话联系了该市公安局副局长兼交警大队长鲜光宏,他说去年12月2日下午,两名当事交警在执勤中发现该车没有行驶证,便将车辆扣了下来,3日对该车进行进一步检查时才发现装的全是香烟。便发生了接受好处费私放违法烟车一事。4日一早即上班前,两当事交警便将此事向他作了汇报,意识到了错误。于是对他们进行了批评,要求写出书面检讨。随即,该队联系当事货主要求退钱。但该货主未到。于是,他们将此款交到了公安局纪委。鲜光宏说要求当事人退钱一事阆中89队的一个中间人很清楚。然而,十多天后,听说对方当事人才向公安局纪委和检察院举报。相关资料原件检察院提走了。记者随后在有关方面得到了证实。

  据鲜光宏介绍,对于这件事情,该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春节一过,一方面配合纪检监察和检察院开展调查,另一方面以此事件为教训,开展了队伍大整顿活动,及时查找队伍管理方面的漏洞和不足,并正按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涉嫌舞弊

  临时负责人被捕

  检察院侦查后发现,事后这个中队没有私分这笔“罚款”,但是私放跨区域运输香烟的行为已经涉嫌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于是将负有直接责任的临时负责人王某和当时执勤的交警罗某刑事拘留,王某因涉嫌徇私舞弊已被批准逮捕。
来源:四川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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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8 23:35 |

胆大的交警都这样,在警察队伍中交警是肥差,只能说这两个交警运气差,我们老百姓期待对这两位警察的法律制裁。我们相信法院会公正判决。

发表于 2009-6-2 17:12 |
如果交警的工资每月有4w,还贪个哈子哦。

发表于 2009-6-8 17:05 |
[em62]

发表于 2009-6-8 17:06 |
[em55]

发表于 2009-6-9 19:13 |
QUOTE:
以下是引用不挨掏不舒服在2009-6-2 17:12:00的发言:
如果交警的工资每月有4w,还贪个哈子哦。

我有5q就不得贪老!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0-3-6 23:54 |
可能判刑了哦

发表于 2010-3-7 09:53 |
害怕是是协警呵!

发表于 2010-3-10 13:53 |
交警有点乱罚款!

发表于 2010-3-10 19:18 |
绳之以法了;P

发表于 2010-3-11 19:32 |
这两小子胆子也太大了,不过警察胆子大是出了名的,只是他们两个运气差而已!!!!!

发表于 2010-3-13 00:43 |
顶一个!

发表于 2011-12-14 10:41 |
:victory:

发表于 2011-12-14 15: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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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14 15: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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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15 1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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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18 23:54 |
我觉得不错噢。收藏了铁观音批发-弘道和韵  铁观音http://www.hongdaoheyun.com/cn/

发表于 2011-12-22 15:57 |
有意义,有收获,谢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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