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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因为挪车就吵了两句,他竟掏出生殖器顶向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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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31 17:46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水军一大把   

发表于 2015-7-31 18:4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现在都在充当流氓的助威者,等到厄运落到我们的亲人身上的时候,又会疾呼严惩,世风日下,人心不古,网络哪里有真相,不看网易看新浪

发表于 2015-7-31 20:33 | 显示全部楼层
云中飞谢 发表于 2015-7-31 18:43
我们现在都在充当流氓的助威者,等到厄运落到我们的亲人身上的时候,又会疾呼严惩,世风日下,人心不古,网 ...

检察院都还没对公安的案件进行审查,并且网民、市民对事件中的疑点也有进行质疑,露没露的问题还在质疑公安的调查。一些水军就上纲上线,硬是说露了,并且露得万恶不赦。

发表于 2015-8-1 09:5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顶”字用的神乎其技,甚妙啊甚妙。。。。不得不感叹老祖宗造字的本事,可能让这位仁兄因此罪。。。。罪过啊罪过

2017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15-8-1 11:34 | 显示全部楼层
恶心就吐 发表于 2015-7-31 16:08
霸占道路,然后母子二人打一个卖菜的妇女,更可恶的居然在公共场所裸露生殖器公然侮辱妇女!这情节怎么也够 ...

双方都动了手的 好明显该治安拘留

发表于 2015-8-1 11:43 | 显示全部楼层
卖拐了,卖拐

发表于 2015-8-1 11:54 | 显示全部楼层
恶心就吐 发表于 2015-7-31 16:08
霸占道路,然后母子二人打一个卖菜的妇女,更可恶的居然在公共场所裸露生殖器公然侮辱妇女!这情节怎么也够 ...

冤就冤在有人在一切都还没明白之前硬是要郭家承认自己的罪行。真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人都关了一个多月了,警方还不审案结案?网友大多是有脑壳的人,不是随便发个帖就能胡弄得了的

发表于 2015-8-1 15:52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说冤就冤?全国每年五六百万刑事案件,有几个被告会自觉承认自己不冤的?
冤不冤是不是由他们自己说了算?刑事案件被告一说自己冤警方就得放人?
就警方@平安高坪做的案情通报,你有确凿的质疑证据吗?知道什么是证据吧?
1:郭某市场内停车挡道没有?
2:因为挡道与一妇女发生打架斗殴没有?是不是母子二人打一妇女?
3:打架斗殴过程中,面对妇女裸露生殖器没有?
你有确凿的证据就摆出来,(最好上报检察院)!知道什么是确凿的证据吧?
证人证言、录音录像、图片拿出你掌握事实真相的这些确凿证据来证明:
一个彪悍的卖菜女利用深厚背景勾结警方陷害冤枉郭某!
摆不出确凿的证据,你就是胡闹!就是一种干扰警方办案的违法行为!
再说,警方的职责就是刑事侦查,你要是有证据怀疑警方被一女菜贩收买了冤枉陷害了!
而且还怀疑检察院也一同被女菜贩收买了,最后还有法院的公开审、或者公开判!
有你伸冤求取正义的大把机会!


发表于 2015-8-1 16:52 | 显示全部楼层
估计郭某家属也请了律师!如果郭某没有露丁丁,律师应该会建议到法院起诉本文作者——南充新闻网记者 冯方雄!

发表于 2015-8-1 17:38 | 显示全部楼层
恶心就吐 发表于 2015-8-1 15:52
你说冤就冤?全国每年五六百万刑事案件,有几个被告会自觉承认自己不冤的?
冤不冤是不是由他们自己说了算 ...

你的意思就是警方办案根本不存在有冤假错案。到目前,此案的关键侦办过程对大家来说是不清楚透明的,就这点,不让人怀疑才怪

发表于 2015-8-1 17:55 | 显示全部楼层
zhangwanglizhao 发表于 2015-8-1 17:38
你的意思就是警方办案根本不存在有冤假错案。到目前,此案的关键侦办过程对大家来说是不清楚透明的,就这 ...

你从我哪些字词中读出“就是警方办案根本不存在有冤假错案”这个意思的?我的意思明明就是:你要质疑警方的执法是否合法,
并且意图使这种质疑得到大家合理合法的支持和声援,
那你就必须得拿出确凿的证据来,至少不能一味地凭空猜测和主观推断!
否则大家就只会觉得你们是狡辩和胡闹!


比如你说“警方的侦办过程不清楚透明“!这就是胡闹!
刑侦过程本来就是明文规定必须”保密“的!
你认为刑侦破案还得公示:XX派出所民警XX和XX今天要去龙门市场收集某某露没有露丁丁的证据?
要合理讨论问题必须具备一定的基本常识!




发表于 2015-8-1 18:05 | 显示全部楼层
恶心就吐 发表于 2015-8-1 15:52
你说冤就冤?全国每年五六百万刑事案件,有几个被告会自觉承认自己不冤的?
冤不冤是不是由他们自己说了算 ...

1、停车挡道不是故意的嘛,能把它归拿到犯罪里面去,奇怪。再说人家又不是不挪走。2、母子二人打一人之说,犯罪是以打架人数来判定的吗?3、打架斗殴过程中,恶意露下体还不确定。

发表于 2015-8-1 18:32 | 显示全部楼层
1、刑拘他也不是以停车挡道这个理由吧?所以停车挡道故意不故意都不是个事儿!提这个,滑稽!
2、停车挡道妨碍别人的日常生活,属于侵害别人权益的行为了吧?那停止侵权挪开货车让别人通行是应该的吧?
3、正当的通行被堵,哪怕语气重点,牢骚两句也正常啊,怎么就打上了?而且母子齐上,打倒在地,造成轻微伤!
     一个大老爷们儿还露出丁丁顶上去羞辱一个女人!这行为够欺负人,够恶劣了吧?
而且事后警方还提醒了双方协商,如此这般打骂侮辱了别人,你事后道个歉,说两句亲和的话,
让别个消除以后生活中对你的恐惧!这个应该吧?
可是郭某怎么做的?你觉得就关他几天放出来,换你是被打骂的兰某,
以后还得在一个市场内抬头不见低头见!随时在被堵路被打被侮辱的恐惧下生活?
这样罚当其罪,这样公平正义吗?


发表于 2015-8-13 11:07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点搞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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