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利民小区消防设施损坏”贴文的回复
尊敬的贴主: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蓬安消防工作的关心、关注与支持,现将贴文中您所反映的有关消防方面的问题回复如下:
我大队于今年6月26日和7月6日先后两次到相如镇三湾堰社区利民小区开展监督检查,发现该小区存在以下消防安全隐患:一是小区室外消火栓无水,且其中一处被撞断;二是小区各单元无灭火器。检查中未发现消防通道堵塞现象。
经调查了解,一是该小区有2具室外消火栓(其中1具被居民倒车撞断),每月产生水费。利民小区为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无物业管理公司,公摊费用收取困难,水费一直拖欠,因此擅自将消火栓阀门关闭;二是该小区之前未安装监控,因怕灭火器丢失,小区将其集中保管。
处理意见:
一、立即维修室外消火栓并打开水阀;
二、将集中存放的灭火器按规定分散设置于各单元;
三、车辆乱停乱放为动态隐患,建议小区设置“消防通道,禁止堵塞”标语,加强宣传教育,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
四、该小区目前无物管,由县房管局和相如镇三湾堰社区共同管理,我大队已函告上述两单位,对消防设施和器材及时维修更换,并督促和帮助整改到位
蓬安县公安消防大队
二〇一五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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