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东兴区纪委监察局各办案室,积极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切实转变工作态度,采取“3+4”工作措施,防止查办的案件重复访发生,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工作方式方法上实行“三沟通”。一是对实名举报信访件,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及时与反映人沟通,让反映人了解事实真相。二是与涉及相关部门沟通。凡是涉及到深层次矛盾引发的信访问题,做到及时与相关部门、乡镇党委沟通,协调督促他们认真妥善处理。三是与分管领导沟通。对于多次无理上访的,与分管领导及时沟通,诊断出问题症结所在,并确定问题的性质,及时将情况向领导汇报,把握问题的主方向。 工作态度上做到“四不”。一是“不压”,通过“不压”使反映人信服,不产生反作用和抵触情绪。二是“不哄”,通过实事求是、依法为群众解决问题,而不是用哄骗的手段隐瞒事实,不为解决问题留下隐患。三是“不推”,通过“不推”使大矛盾变成小问题,复杂问题变成简单问题。四是“不放”,对所有有价值的信访线索坚决不放过。 据了解,截至今年5月底,东兴区纪委监察局共初核实名举报信访案件15件,重复访2件,效果初步显现。(林雪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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