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中阳法院郭建林等人拿人钱财,且未替人消灾,使中阳百姓乔成大6年拿不到本应拿到的贷款500余万元,着急过度,打击过大,引发患有重病。因欠债累累,无钱及时医治,现发展转为癌症。因拿不到货款,还是无钱医治,无法控制病情发展。 尊敬的中纪委领导: 我叫乔成大,男,60岁,山西省中阳县宁乡镇乔家沟村人,现住本村,电话:15234820600。 我与孝义市金江煤焦有限公司董事长董注河因买卖原煤合同纠纷一案,2009年3月31日向中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院受理后,当日我又依法提起财产保全申请,要求对被告孝义市金江煤焦有限公司洗煤厂内的精煤予以查封,于是中阳县人民法院委派副院长刑瑞臻,审判长杨瑞明,审判员任仲平一同去孝义市金江煤焦有限公司洗煤厂实地进行查封,中阳县人民法院作出(2009)中民初字第11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对被告孝义市金江煤焦有限公司洗煤厂内精煤一万吨予以查封。。。。。。在查封期间未经本院许可,不得转移变卖”,此裁定书已送达给董注河。查封后第三天孝义市金江煤焦有限公司董事长董注河违法把查封了的一万吨精煤全部卖出。我得知后立即向中阳县法院办案人员刑瑞臻、杨瑞明、任仲平反映,他们不但没有进行查处并向我说出“他们不管此事”的话。 2010年3月6日我再次申请要求对被告孝义市金江煤焦有限公司董事长董注河的奔驰车一辆,该车型S250型车,车牌号为:晋J56699,折价为120万元,进行依法财产保全。该院再次委派副院长刑瑞臻、办案人员杨瑞明、任仲平、乔耀兵、高静去孝义市金江煤焦有限公司洗煤厂与董注河进行了谈话,并有执行记录,谈话后董注河同意查封其的奔驰车一辆,并在执行记录上签了字。时隔6天,董注河再次违法把奔驰车出卖,我立即向中阳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刑瑞臻,办案人员杨瑞明、任仲平反映,回答同样是不管此事。 郭建林等法官们从立案到判决、查封、后期执行,以各种借口,先后花费我120余万元,可换来最终是“不管此事”的结果。 我怀疑郭建林等法官们不仅吃了原告,而是吃被告更多,并伙同被告董注河三天卖出查封精煤一万余吨,否则不会将裁定书变成一纸空文。 对上述此案件相关事实,我已一一反映到山西省、市、县三级纪委和检察院,至今未果。所以,我强烈请求中华人民共和国纪律监察委员会严查郭建林等腐败,收受贿赂行为,以示反腐倡廉打苍蝇之实际行动,为老百姓前行送曙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