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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白云之子

[群众呼声] 四川平昌女副局长被指盗取女歌手作品并假唱(平昌县文化馆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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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11 10:27 | 显示全部楼层
嘟嘟大飞狼 发表于 2015-7-10 19:01
关于《四川平昌女副局长被指盗取女歌手作品,获评城市形象主题歌》一文的情况说明
2015年7月10日澎湃新闻 ...

秃子头上的虱子,还在那里强词夺理。人可以无耻,但不能无耻到如此地步。我如果是这些当官的,我的头早就夹在裤裆里面了。

发表于 2015-7-11 11:04 | 显示全部楼层
是不是真的哦,还有这种事情?

发表于 2015-7-11 11:46 | 显示全部楼层
白云之子 发表于 2015-7-10 11:45
平昌你那点水,算什么水乡?
没去过江南?没见过大江大河?光四川,都轮不到你。

水乡需要大江大河?那你叫水城好了,你见识多,跑到这下地方来炫什么呢?还水网,太自以为是了吧!

 楼主| 发表于 2015-7-11 12:30 | 显示全部楼层
偷梁换柱,真相原告方懂的,这个真麻烦了。
这么几年,一直这么沽名钓誉,的确太欺负人了。
具体内情,我已经明白了。

 楼主| 发表于 2015-7-11 12:34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没空,明天给大家发个常识贴!
就是关于征集歌曲的著作权和小样歌曲的演唱权问题。

这个事情都明白,就没法理智讨论,呵呵。

以上,没有几人知道什么是歌曲小样,所以,说话就是对牛弹琴呀。

发表于 2015-7-11 12:39 | 显示全部楼层
:L:L

发表于 2015-7-11 13:13 | 显示全部楼层
假唱?那个假唱的,假唱违规要处罚的!文化执法该管这事!但原告有炒作之意,平昌纳税人辛苦钱已给了她十五万!说明她有些贪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7-12 08:59
你一直对口型假唱是工作失误,歌曲放别人的原因也是失误,太多失误了。你还能要点脸不?

 楼主| 发表于 2015-7-12 18:43 | 显示全部楼层
哪位有歌词呀,我看不清楚,MV打的字太小,还变体,真是不想让人看明白吗?哈哈

发表于 2015-7-13 10:04 | 显示全部楼层
“水墨平昌”好,富有内函,并且直点平昌,“江口水乡”太普通了。

 楼主| 发表于 2015-7-13 12:48 | 显示全部楼层
人老眼花,看着MV,简单记下词,希望大家纠正补充:

江口水乡

追寻米仓古道的漫长,
走进         江口水乡。
诗情和画意朝夕相伴,
醒来的梦幻身边的天堂。

白衣码头千年的守望,
鸟                        上。
婀娜的翠竹伴舞白帆,
等谁..........少女的心房。

江口水乡,如花的新娘,
色彩荡漾      照相,
江口水乡,家的方向,
一草一木报答着春光。

 楼主| 发表于 2015-7-13 12:48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三句,我实在看不清楚,人老眼花了

 楼主| 发表于 2015-7-13 13:11 | 显示全部楼层
江口水乡(完全版)

追寻米仓古道的漫长,
走进了西南江口水乡。
诗情和画意朝夕相伴,
醒来的梦幻身边的天堂。

白衣码头千年的守望,
鸟儿水中飞鱼游云上。
婀娜的翠竹伴舞白帆,
等谁迎进了少女的心房。

江口水乡,如花的新娘,
色彩荡漾陈酿想象。
江口水乡,家的方向,
一草一木报答着春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7-13 13:13
只是嘴巴一张,一张的,对个口型,我也敢去在台子唱。

 楼主| 发表于 2015-7-13 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水墨平昌(借用《江口水乡》修改)



追寻米仓古道的漫长,
走进了巴山水墨平昌。               
诗情和画意息息相伴,
梦幻里醒来心中的天堂。



白衣码头千年的守望,
鸟儿水中飞鱼游云水间。
婀娜的翠竹伴舞白帆,
多情的山歌在云端回荡。




水墨平昌,梦中的新娘,
美酒飘香,心驰神往。
水墨平昌,醉人的水乡,
色彩荡漾,放飞梦想!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7-13 16:32
欢迎加入平昌县新进研究生群,群号码:461121766。审核严格,请如实备注!

 楼主| 发表于 2015-7-13 18:06 | 显示全部楼层

水墨平昌(借用《江口水乡》修改)(修改稿)



追寻米仓古道的漫长,
走进了巴山水墨平昌。               
诗情和画意息息相伴,
如梦如幻我心中的天堂。



白衣码头千年的守望,
鸟儿水中飞鱼游云水上。
婀娜的翠竹伴舞白帆,
动人的山歌在云端回荡。




水墨平昌,迷人的画廊,
美酒飘香,心驰神往。
水墨平昌,醉人的水乡,
色彩荡漾,梦想起航!
发表于 2015-7-13 18:38 | 显示全部楼层
唉唉唉

发表于 2015-7-13 20:09 | 显示全部楼层
文化馆也背了黑锅!:shutup:

 楼主| 发表于 2015-7-13 22:46 | 显示全部楼层
泥腿乐人 发表于 2015-7-2 10:01:4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致四川省古蔺县委县政府的一封公开信

尊敬的书记、县长:
我们是一群来自全国各地的音乐创作者,今天联名向贵县两位主要领导反映一个重要情况,具体如下:
2012年5月份,一则“古蔺县50万大奖征集县歌”的启事铺天盖地出现在征集网、四川在线、新浪四川、泸州新闻网、中国作曲网等众多大小网站,我们看到消息后,迅速投入创作,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通过各种渠道搜集资料,了解古蔺,感受古蔺,然后将她付诸笔端,创作出歌词,再去联系作曲家作曲,词曲完成后又从微薄的收入中挤出钱来请人制作伴奏并请歌手演唱,有的甚至一做就是三首!这期间,经历了多少煎熬,多少个不眠之夜,一字一词推敲又推敲,一个个音符斟酌又斟酌,直到饱含我们心血和汗水的作品小样寄出以后才放下了心。我们时时关注着古蔺县歌征集的进展情况及相关新闻——8月截稿,“古蔺公开征集县歌历时3月收到700件作品”让我们惊叹;10月初评, “1253件古蔺县歌作品迎来第一轮‘大考’”,叫我们振奋!1253件啊,这包含全国各地多少地方、多少作者的热情参与(还有投入)!      
2013年7月,经过半年多的等待,我们终于从中国古蔺网上看到《关于古蔺县歌初评词曲具备作品报送正式样品的通告》,很幸运,我们这17首作品从1000余首作品中脱颖而出,成为初评入围作品。我们遵照古蔺县委宣传部的通知要求,认真地重新对歌曲进行了加工制作,并按要求寄送了《参选作品著作权转让承诺函》,我们满心以为,不久就会公布正式评选结果,没想到,这次的等待却令我们更加难以想像和接受,我们的作品在中国古蔺网上被展示近一年时间,而征集却从此陷入了无声无息的状态。
2015年1月初,在我们部分同志的催促下,古蔺宣传部终于有了新动作,通知我们补寄作品著作权转让承诺函,说是有些作者正在完善手续,待他们把承诺函报过来以后,很快就能公布名单了,这补寄承诺函一补又是半年过去了,总共就17首作品,即便全部需要补寄,算算也该补齐了,疑惑的是,就在这个时候,一直热情联系我们的那位宣传部的办事员却从我们的QQ上消失了,征集再次石沉大海!由此,我们不得不怀疑,古蔺宣传部跟我们要承诺函的目的是什么?承诺函的第二条内容是:“承诺人自提交本《参选作品著作权转让承诺函》之日起,即一次性、排他地将其对参选作品及资料所拥有的著作权以及相关的一切衍生权利,全部无偿转让给征集委员会。”还有,“所提交参选作品成为古蔺县县歌征集评选活动入围作品的承诺人,在任何时候不得撤销其在本函项下所作承诺。”既然这样,那么,针对这条,我们不禁要问,征集方将如何处置这些签了承诺函的“征集评选活动入围作品”?如果不能在它们当中评选出最终的获奖结果,那么古蔺宣传部跟我们签这个承诺函是否涉嫌欺骗,骗取我们的作品著作权和使用权?!
诚信是金,诚信是银。诚信是一个县市精神文明的基本规范,是立县之本!从2012年古蔺县在网络和媒体发布征集启事至今,已经进入了第4个年头!这期间我们打了无数个电话催问,可回应我们的除了等待就是沉默,正式评选结果依然遥遥无期!本来征集县歌是一个宣传古蔺树立古蔺形象的大好机会,全国各地那么多作者(其中不乏知名的专业老师)用自己的全部热情来讴歌古蔺赞美古蔺,这是多好的一件事情!而现在,这件事情却在朝着相反的方向一步步走去,给古蔺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征集活动的承办单位古蔺县文化建设年领导组办公室就设在宣传部,因此,我们有充分理由认为,古蔺县委宣传部对此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现在,我们诚恳地向贵县领导反映此事,恳请古蔺县委县政府关注并重视这次征集活动,强烈要求承办单位兑现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的征集启事内容和承诺,立刻组织评选并公布结果,给征集活动划上一个完满的句号,保障我们所有参赛作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古蔺官方政府的公信力和诚信度!最近几年,虽然政府机关人事调动频繁,但这不应该成为工作推诿和推卸责任的借口!相信在古蔺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全国上下“转作风抓落实促发展”的大形势下,问题一定可以得到圆满解决,我们拭目以待!
    此致
敬礼!

                              古蔺县县歌征集评选活动入围作者:
刘海英、陈炬宏、刘恩汛、王蓓蓓、杨玉鹏、韩刚、金丹、季洛夫、李士兴、李志国、周志军、朱加农、张斌、张崇德、宋秀英、刘憉杰、孙华、苗永泰、郭训民、汪小林、杨建国、刘金豹、陈海涛、牟畅、孙同兴、覃家华、刘静                                                                    
                                    二O一五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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