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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 3617|评论: 13

大家来为广安“6.26重大客运交通事故”遇难者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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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15-7-12 00: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5年7月11日23点26分,在我与遇难者家属王安均电话沟通有关事宜时得知,7月2日上午11点多钟,在有关部门的主持下,在广安殡仪馆为在“广安6.26重大客运交通事故”遇难的卞长琼(62岁),王杰(11岁)举行了“器官捐赠仪式”!王安均的母亲卞长琼捐出的眼角膜,已经成功移植,王杰(11岁)的遗体,也已经整体捐赠给成都医学院附属康桥医院!受害者亲属王安均告诉我们:”妈妈和儿子的生命得以延续,也给了我极大的慰藉,妈妈一直以来就是一个乐于助人的好母亲,这也算是完成了她最后的心愿”!
       王安均说:“儿子王杰器官捐赠”的有关文书正在寄往广安的途中......

角膜捐赠卡1.jpg
角膜捐赠卡2.jpg
角膜捐赠荣誉书.jpg
角膜捐赠荣誉书2.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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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7-12 13:14
谢谢各位网友关心,现在杀人司机"家属说他不赔钱,他要坐牢,我希望各位网友帮忙联系媒体电视台记者,把此事公布于天下,让杀人班车不再杀人,还我们广安市民一个平安

发表于 2015-7-12 14:11 | 显示全部楼层
此车有挂靠公司,起诉挂靠运输公司法人列为第一被告,起诉出事保险公司列为第二被告,然后起诉把驾驶员列为第三被告,要求赔偿经济损失,要求法院主张追诉民事刑事责任。

2015年优秀网友

 楼主| 发表于 2015-7-12 17:49 | 显示全部楼层
百味 发表于 2015-7-12 14:11
此车有挂靠公司,起诉挂靠运输公司法人列为第一被告,起诉出事保险公司列为第二被告,然后起诉把驾驶员列为 ...

3楼说的好,”此车有挂靠公司,挂靠运输公司法人列为第一被告,起诉出事保险公司列为第二被告,然后起诉把驾驶员列为第三被告要求赔偿经济损失“,事刑案件当然是要判刑的,但是仍然跳脱不了民事赔偿,所谓家属说”他不赔钱他要坐牢“真是愚昧之极!注意,此案为“刑事案件附带民事赔偿”!不要以为坐了牢就不赔了哈,现在要做的是“积极赔偿”争取减轻处罚!
     另外不要忘了车主哈,也应该是被告!

2015年优秀网友

 楼主| 发表于 2015-7-12 17:55 | 显示全部楼层
王杰遗体捐献证书:
王杰遗体捐献.jpg

发表于 2015-7-12 18:17 | 显示全部楼层
赞一个。。。

发表于 2015-7-12 21:3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到王杰小朋友这么小就离开了人世间,心真的感到好痛好痛,唉,一路走好小王杰朋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7-12 23:24
在天堂安息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7-12 23:33
开车一定要慢点,事关多个家庭。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7-12 23:35
伤心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7-13 10:41
司机家属在交警二大队说钱没有,人有一个,他愿坐牢

2015年优秀网友

 楼主| 发表于 2015-7-13 12:13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125.66.20.x 发表于 2015-7-13 10:41
司机家属在交警二大队说钱没有,人有一个,他愿坐牢

3楼已经回答了你的问题了哈

发表于 2015-7-13 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开车一定要慢点,事关多个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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