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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事件] 成都三名女子被精神病人暴打,打了白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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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14 07: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昨日下午6点过,成都彭女士在高升桥附近被一名30岁左右的男子暴打,幸得路人李先生仗义相助,赶跑男子并报警,李先生一路跟随打人者,协助警方将其抓获。除彭女士外,当天还有两名女子被该男子无故暴打。经警方和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证实,该男子是成都本地人,患有精神疾病,病史长达10余年,其父称会带儿子回乡下治疗。考虑到对方家庭经济困难,彭女士最终选择不进行起诉,自认倒霉!

>>精神病伤人事件频发

今年5月,西安一位3岁男童在路边扫地玩耍,遭精神病男子当街无端暴打。

2012年,成都七中一学生被砍身亡,嫌疑人自称“案发时精神病发作”,最终被判死缓。

>>80%精神病人无有效治疗

当前,我国各类精神疾病患者人数在1亿人以上,重性精神病患人数已超过1600万。也就是说,每13个人中,就有1个是精神障碍者,不到100个人中,就有1个是重性精神病患者。数据显示,全国只有20%的精神病人能够得到有效治疗。

●精神病患者伤人怎么办?

我国法律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必要时,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责。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责,但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民警提醒,在街上遇见疑似精神病患者,市民应避免与其正面接触,尽量绕开他,同时报警。

打人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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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7-14 09:05
尼玛,打了自认倒霉?龟儿子有精神病你家里人吃屎吗不看好!?


网友们,不要以为打的是别人就不关心!有可能你哪天走在街上也被打!甚至更惨!还有你的家人,你妈你老汉儿你娃儿你老公你老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7-14 09:10
我们单位都在努力,可救治救助需要有关单位共同援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7-14 09:10
出门注意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7-14 09:11
府南新区清溪南街19号院也有一位。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7-14 09:11
太气愤了!好好端端的姑娘,走在街上被暴打!不要说人家家人了!我就是个陌生人也会满腔怒火了!恨不得把这个精神病的家人也暴打一顿!


感谢一直尾随精神病人并报警的李先生,希望更多的“李先生”站出来!

暴力精神病人警察无能为力,不知道要等精神病杀了人?放了火?警察才跑来将其捆住!

但仍然有一个现实:精神病人不用负责任!那它杀了人,放了火,谁来负责!?造成他人生命、财产损失,谁来负责?!!

楼上说得对,这不是某一个人的事情,是大家自己的事情,你不关心,下一个遭殃的可能就是你自己!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7-14 09:15
从2014年的统计来看,我国各类的精神疾病加起来的数字在一亿,就是说13个人里面就有1个人可能是有精神疾患的,80%的重症精神病患者属于一个未系统治疗状态,这个数字是每年在递增的。

你的危险随时都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7-14 09:17
所謂的法律不就只針對成年人不對老人和小孩還有精神病患嘛,不管她們打人也好殺人也好似乎都不會被判刑,就像我一朋友,被神經病打破頭,就差那麼幾毫米就會死亡,可是法律說那人是神經病,沒有任何解決,只能認栽,這樣的法律讓人心寒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7-14 09:21
如果确定打人的男子为间歇性精神病,且打人事件发生的时候该男子是处在发病期,那么该男子则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同时,民事赔偿责任仍需要承担。如果其没有个人财产或不足,则应当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7-14 09:33
是我也觉得债认重要安全重要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7-14 09:36
精神病也知道选老弱病残打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7-14 09:41
打打我看看怎样嘛!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7-14 09:47
精神病人应严加看管    没有好转   不要放出来危害社会   造成误伤也是不可取的
国家应该强制性执行措施    避免给他人  家庭   社会带来负担   家属更应有责任管好这类人
望所有有爱心的人   极及努力的帮助这类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7-14 09:48
怎么没人关心一下接近1亿的精神病数目?接近8%总人口的精神病比例以及1.2%的重度精神病比例,且比例逐年快速增长。到底是大自然生就我们一身精神病还是违背人伦压抑人性的文明精密造就了一群一群的疯子?

发表于 2015-7-14 09:54 | 显示全部楼层
优生优育,少一点环境污染,多一点人文素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7-14 10:01
看他那个装扮,还挂把钥匙在胸口,肯定有问题,这种监管人应该受到惩罚。对自己家人不负责,对社会不负责。监管人受惩罚,他以后就晓得看牢精神病人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7-14 10:03
国人病的不轻,各种病人都入院算一算全球的床位有多少,够用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7-14 10:11
应加大监护人的责任,如监护人没能力监管,他自然会求助于国家,而不是任其流浪街头危害社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7-14 10:14
府青路刃具立交桥下就有一个,上次打人手里还拿把刀,警察带走后,三天就放了,现在又在桥下住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7-14 10:16
被精神病人打伤住院社保不报,但找派出所、公安局等有关部门闹,费用是要报销的。只是很多人不知道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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