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继伦:
你在通江麻辣论坛反映我的问题,之前镇党委政府已经反复多次给予了答复,本不愿再作对牛谈琴的回复,但为了让广大网友知道真相,认清你的真实面目,我还是对有关问题作出说明。不过在答复之前,请回答如下几个问题:
1、在你的心目中是法大还是情大?你说现在的诺水河只有权没有法,法进不了诺水河。但是,如果你的诉求有事实依据和法律支持,那么你为什么不敢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问题?为什么不敢与我在法庭相见?为什么你信访不信法,至今在有关部门上访、闹访、缠访?司法机关你都不信,请问你信什么?你有什么资格谈法?是不是要我帮你回答:你想通过信访达到自己不劳而获的目的,达到靠信访吃饭的目的!
2、你对我朱以欣的诸多检举,请问出于何种目的,是为了公义还是个人私利?是为了维护正当权益还是想通过不断上访炒作,达到为满足个人的私利的目的?
3、你和我是邻居,所有问题都是很简单的问题,完全靠友好协商就能解决,我多次找你协商,而你却一直避而不见,现在你又到网络上来炒作,你什么都听你老婆的,你有一个男人担当吗?你为了你的固执己见,为了你不可告人的目的,你搞得邻里不安,搞得亲朋疏远,搞得领导心烦,搞得网络空间不清净!多行不义必自毙,你信访不信法,但我信法不信访,我将保留采取法律措施的权利,那一天的到来,你将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在回答你的问题之前,我还必须将你的所作所为如实向广大网友讲出来,让你和我都晒在公众面前,以便广大网友有足够的事实依据来评判你和我,站在客观理智的立场看待问题。
1、你付继伦的孩子在学校课间休息时间,与其他学生发生摩擦,这本是一件小的意外事故,却被你付继伦夫妻认为是有人刻意指使,通过殴打其小孩达到报复恐吓的目的,向学校索要赔偿几万元,在学校严词拒绝后,开始上访炒作,学校迫于无奈,给予了一定的经济补偿。后经医院检查鉴定,你的儿子并非打伤,而是患脑囊肿。
2、你付继伦养的一只鸡被我的朋友的车子压死,事后朱以欣给了二百元作为补偿,当时你我两人关系尚还和谐,你付继伦虚伪表示本是邻居,何必见外,没有收钱,但到了关系恶化的时候,就说我朱以欣拿着二百元对你进行侮辱,你连事实都不敢正视,还是不是思维正常的人?
3、你上访一事,镇党委政府多次调查处理,你却依然不服找到某媒体,希望通过媒体的力量给党委、政府“施压”。该媒体觉得有点子可挖,兴匆匆的跑来调查取证,当媒体记者看到你付继伦反映打砸房屋的现场遗迹后,两名记者都笑了,因为根本不是什么房子,而是离房子一米到一米五远的堰边角,且只有两个较浅的痕迹。不用说,大家都知道媒体记者当时心中的想法了吧!
4、你付继伦在2014年4月14日到通江县信访局反映2013年修建平空路的时候,说我朱以欣私自克扣其猪圈赔偿款3930元,而到了2015年写给市委书记李刚的信件中,同一事件却写成被克扣3万多元,请问,你笔下的金额一下涨了10倍,是高利贷么?
现在,我就你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1、关于你反映朱以欣“拐卖赵兴兰的孩子”的问题。通江县公安局和河北省馆陶县公安局都已经对此事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调查,查明我朱以欣在该案中不存在任何违法犯罪行为,该案与朱以欣无关。广大友可以向通江县公安局或河北省馆陶县公安局核实。
2、关于你反映“焚烧植树造林树苗”的问题。当时聂家坝村完成植树造林任务后,所剩树苗全部由空山林场组织专人运走后,我为整治环境卫生,把树苗的残枝落叶混同垃圾一起焚烧,焚烧的不是树苗。
3、关于你反映“骗取国家植树造林款”的问题。经查,2009年11月该村与空山综合林场达成造林协议,当年12月由县林业局、空山综合林场等组织的验收小组对该村植树造林进行了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兑现了零工工资,所植树木日常管护由空山综合林场负责,收益权属于当地农户。经纪检监察部门调查,我只是违反了财经管理制度,并没有骗取国家植树造林款。
4、关于你反映“套取水利工程款项”的问题。当年修建平临公路时,聂家坝村民委员会曾书面报告镇人民政府,要求给当地群众建一条灌溉堰渠,镇政府将聂家坝村民委会的报告转报县人民政府,但因无项目资金支持,县政府分管领导批示按“以路代堰”的方式解决灌溉问题,即以公路的排水沟代替堰渠,不再另建渠道。所以根本不存在此款项,更不存在朱以欣套取水利工程款项的问题。
5、关于你反映“打砸付继伦房屋”的问题。2014年9月9日,我镇遭遇特大暴雨,引发山洪暴发,以前的堰沟不能完成排洪量,不断上升的水位对朱以欣的猪圈和房屋造成严重威胁,我便决定将付继伦建在我房屋后面的堵水墙砸通,让山洪通过两家房屋间隙预留的通道,达到两边泄洪的目的。但在实施过程中,张晓红(付继伦的妻子)出面阻挡,并未发生争执和有损他房屋的行为,镇相关领导协调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对其房屋进行了鉴定,鉴定报告载明:锤击混泥土排水沟壁震动未对付继伦地基基础及房屋主体结构构成损坏。
朱以欣 2015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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