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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莽娃儿

[讨论]响应马甲,组织一次南充论坛全民调查。(娱乐一下,版主勿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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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18 21:10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htxyf在2009-4-18 20:16:00的发言:
民不与官斗,莽娃儿硬是莽哦,看你在论坛跳这么凶,即使耗子收了好处又怎么样啊。反正与我无关,也建议你别这么着急,自己过好自己的生活得了。

跟我有P的关系呀。娱乐噻! 没事逗耗子耍,也乐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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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18 21:19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smc在2009-4-18 21:10:00的发言:

收手吧,莽哥。

为什么叫收手,不叫住手?

smc

发表于 2009-4-18 21:24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莽娃儿在2009-4-18 21:19:00的发言:

为什么叫收手,不叫住手?

收手呢,是善意的提醒。住手呢,因为我拿哥子当朋友。不好强制性命令你。

发表于 2009-4-18 21:2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承认我是马甲[em01][em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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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18 22:21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smc在2009-4-18 21:24:00的发言:

收手呢,是善意的提醒。住手呢,因为我拿哥子当朋友。不好强制性命令你。

好奇中。在这上面,谁有权力命令谁?

发表于 2009-4-18 22:39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嘉陵江畔白头翁在2009-4-18 11:53:00的发言:

哪个搞哪个?

男人啊--

燕京啤酒搞大了我们的肚子

南充论坛搞小了我们的肚量

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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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18 23:2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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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飘飘小刀在2009-4-18 22:39:00的发言:

赞同!!!

再表示一次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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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19 01:1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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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飘飘小刀在2009-4-18 22:39:00的发言:

赞同!!!

再表示一次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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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19 01:26 | 显示全部楼层
深夜顶

发表于 2009-4-19 02:32 | 显示全部楼层

最近心情舒畅,不想讲话.看看表演尚可.


发表于 2009-4-19 08:15 | 显示全部楼层
[em01][em01][em01]

发表于 2009-4-19 10:28 | 显示全部楼层

2、4、6!

坚决捍卫我投票的权利!坚决支持!

发表于 2009-4-19 10:31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帅哥不拽在2009-4-18 10:56:00的发言:

我看有的人就是想当版主,不然前一段风暴眼看以过,今天又出来投票?可笑可笑,哈哈笑到我了,你真好耍,去投主席的票算了,选个主席来当吗?

我敢肯定!这个又是马大哈的化身!书读少了就只用得来那几个词儿!“可笑”!“主席”!

发表于 2009-4-19 11:41 | 显示全部楼层

LZ我提个问:


1、你是否能容忍论坛里有丑恶现象?

【如何界定“丑恶”?】

2、假如有证据证明版主为论坛上某件事接受别人宴请并收受红包,将某些帖子删除或沉底,引导舆论,你是否觉得这是正常且可容忍的行为?

【这个假如是不是那“丑恶”呢?而这个假定我们是不是一定要用目前这种方式才能表达自己的诉求?得来并实现自己的诉求?对这样的“假定”行为我们又如何界定是否是 应该 诉诸于公众或增益于私交?!!】

3、如果这种行为被证实,你会选择沉默还是离去,或者用自己的力量去改变这种状况?

【先明确上述问题,再作答,如真是对社会和历史影响深远的,当然不会沉默或离去,是个人都不会选择那样的举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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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19 17:40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咔咔在2009-4-19 11:41:00的发言:

LZ我提个问......

1、主要指以权谋私,打压异己,权力对自由表达的干涉。如果你参观了这次论争,可能会加上以卑劣形式达到目的这种手段:大量马甲、污辱人格......

2、是对第一条的延伸,实际上它也是第一条的具体表现。这是目前较好地能用来表达请求的方式,除非你希望用黑客手段或真人PK。

3、呵呵。

发表于 2009-4-19 22:22 | 显示全部楼层

窃以为

第一点,谋私我看有点牵强,性质没那么严重吧,至少表现不够专业,不足以定性。打压倒是有,但我看这里面是不是有点个人情绪呢,毕竟施压也过了点,人的视觉和思维都是有盲点的,看见消极的一面就看不见积极的一面,对人对事,我看都应该全面点,互动点,有些东西我看是不必要的,过了,过了。

第二,对于你的假定,我以前也在某个帖子里说了,市场条件下,我不认为这很可耻,但因此打压和报复是不对的,我也被删过发言和帖子,我就不急,删不删,删什么,不是有个什么坛规吗?按规矩办事,那没话说,但如果涉及到报复,那就有点变味了,不过说回来那还是个人的事!!!私下交流最好,拿出来示人,就有点气短的意思了。这点事,小范围处理起来就那么难吗?如果双方都认为自己对,不让步,拿出来互相抬杠,再引来敲边鼓起哄的,不是有点那什么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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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19 22:5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新人,胜似新人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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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20 08:43 | 显示全部楼层
又沉底,来点新鲜的好不好。

发表于 2009-4-20 09:38 | 显示全部楼层
主持投票~~~偶觉得莽哥就是无聊来娱乐下盆友们,没想到某些人倒对号入座了,这是莽哥始料未及的吧?

发表于 2009-4-20 09:39 | 显示全部楼层
[em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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