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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zbtj

[原创] 又一例“坏人变老了”的事情发生在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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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24 16:57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网点 发表于 2015-7-24 16:56
这应当是极少数吧?

人坏年青化也老年化?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5-7-24 17:3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杂毛,难道学生娃会气功——隔山打牛!!!:lol:lol:lol

发表于 2015-7-24 17:34 | 显示全部楼层
太坏了。

发表于 2015-7-24 17:38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社会怎么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7-24 17:42
我们不应该去区分他是老人还是年轻人,都是中国公民,违法了,就必须受到法律的惩罚。

发表于 2015-7-24 18:35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敲诈勒索罪是入刑的,为什么现在没有人执行啊?

发表于 2015-7-24 18:37 | 显示全部楼层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刑法罪名定义与认定敲诈勒索罪定义敲诈勒索罪定义与认定 根据刑法第274条的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应当立案。 敲诈勒索罪是数额犯,行为人敲诈勒索公私财物,必须是“数额较大”,才构成敲诈勒索罪,予以立案侦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4月28日通过、5月18日起施行的《关于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 量刑标准敲诈勒索罪量刑敲诈勒索罪量刑标准 犯敲诈勒索罪的(以1000至3000元为起点),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以10000元至30000元为起点),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罪构成要件敲诈勒索罪犯罪主体敲诈勒索罪犯罪主体 敲诈勒索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敲诈勒索罪。…… 敲诈勒索罪犯罪主观方面敲诈勒索罪犯罪主观方面 敲诈勒索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必须具有非法强索他人财物的目的。如果行为人不具有这种目的,或者索取财物的目的并不违法,如债权人为讨还久欠不还的债务而使用带有一定威胁成份的语言,催促债务人加快偿还等,则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敲诈勒索罪犯罪客体敲诈勒索罪犯罪客体 敲诈勒索罪侵犯的各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还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敲诈勒索罪侵犯的对象为公私财物。…… 敲诈勒索罪犯罪客观方面敲诈勒索罪犯罪客观方面 敲诈勒索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 威胁,是指以恶害相通告迫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即如果不按照行为人的要求处分财产,就会在将来的某个时间遭受恶害。威胁内容的种类没有限制,包括对被害人及其亲属的生命、身体自由、名誉等进行威…… 敲诈勒索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罪的界限敲诈勒索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罪的界限(罪与非罪的界限) 区分敲诈勒索罪与非罪的界限,关键看是否达到敲诈勒索罪司法解释所规定的数额标准。同时,要注意区分敲诈勒索罪既遂与未遂的界限。行为人使用了威胁或要挟手段,非法取得了他人的财物,就构成了敲诈勒索罪的既遂。如果行为人仅仅使用了威胁或要挟手段,被害人并…… 此罪与彼罪的区别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的区别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的区别 “威胁”既是抢劫罪的手段之一,又是敲诈勒索罪的基本行为方式。但是,其威胁的特定内涵不同:(1)从威胁的方式看,抢劫罪的威胁,是当着被害人的面直接发出的而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可以当面发出,也可以通过书信、电话或第三者转达。(2)从实现威胁的时间看,抢劫罪的威胁表现为扬言如不交…… 敲诈勒索罪与招摇撞骗罪的区别敲诈勒索罪与招摇撞骗罪的区别 在实践中,有些犯罪分子往往假冒公安人员、海关缉查人员、工商管理人员以及税务人员等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敲诈他人钱财,似乎与招摇撞骗罪相同,实则构成敲诈勒索罪。二者的主要区别是:(1)行为特征不同。招摇撞骗罪是以骗为特征,完全以假象蒙蔽被害人敲诈勒索行为虽然也可能含有……

发表于 2015-7-24 20:2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为老不尊,狂世为人!

发表于 2015-7-25 00:09 | 显示全部楼层

实际上是猫的后遗症,红卫兵是他一后调教的,社会风气是他亲手搞坏的。

发表于 2015-7-25 13:10 | 显示全部楼层
红卫兵

发表于 2015-7-25 15:05 | 显示全部楼层
去问你父母,毛时代有这样的事吗?这种事难道不是南京彭宇案之后蔓延开来的吗?不要睁着眼说瞎话,倒打一耙!

发表于 2015-7-25 15:47 | 显示全部楼层
雷锋不好当啊

发表于 2015-7-25 17:0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活到狗身上去了?

发表于 2015-7-25 18:49 | 显示全部楼层
证据确凿的敲诈未遂,最后警方却批评教育了事,看似很人性化,实际却是纵容犯罪,从这件事可以推断,已经类似的事件会更多!
其实做好事的人不需要表扬,也不需要刻意的保护,但是一定要对敲诈者进行严惩,这样才能让其不敢去诬陷他人,社会风气自然就会好起来。

发表于 2015-7-25 19:5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都是文化缺失,政府只知道抓经济,而不关心思想建设,毛时代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发表于 2015-7-26 11:48 | 显示全部楼层
应予惩处,以禁效尤!坏人得不到应有的惩处,正气得不到应有的支持,以后没能有确切的证据证明时,谁还敢做好事?
发表于 2015-7-26 14: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成都市好人多,每年3月5日满街都是争先恐后为美妇人服务的好男人
发表于 2015-7-26 14:12 | 显示全部楼层
老骥09 发表于 2015-7-25 00:09
实际上是猫的后遗症,红卫兵是他一后调教的,社会风气是他亲手搞坏的。

正是。

发表于 2015-7-26 22:16 | 显示全部楼层
荒草12345 发表于 2015-7-24 11:30
这样的老人就是垃圾,我鄙视你。当然年轻人中同样有坏人的。楼主你在现实中是好人还是坏人,麻辣杂谈的人谁 ...

你在论坛的表现就是典型的为老不尊,信口开河,胡搅蛮缠,破口大骂,看看论坛网友们对你的评论吧?你是个什么样的人,应该是清楚明白,你当年的毛病还是改不了啊

发表于 2015-7-27 08:26 | 显示全部楼层
所以真别说现在不敢做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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