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杂谈 灵魂流浪中 近来读过一则新闻,名曰:适当的惩罚并非体法。我本人非常认同这个观点。近年来,中国的教育改革了,说什么不准体罚学生,说什么推行素质教育!而就在这样的情形下,学生的未来成了中国未来之痛。未成年人犯罪率逐年上升,街头挥棒弄刀的,黄头发花手臂的,坦胸露肚脐的,全都是未成年人,在大街上吐着烟,悠然自得的还是未成年人。每每人们在看到这样的情形,都几乎会想,这是哪个学校的学生,这是哪个家里的孩子。云南省一位初二女生,趁物理教师讲课深入行间辅导时,在其背上写了“王八”二字!老师背着这两字四处做事!她被学校勒令退学!记者采访她时,她居然说,只图好玩! 老师居然成了学生的玩偶! 孰不知,当我们在责怪学校不力,责怪教育不力。不知道有没有人想过,所造成这些后果的,正是目前的中国式教育。素质教育,把学生的素质教育低了,全托不准体罚学生的福。学生犯错了,就不应该姑息,适当的惩罚,只会让学生记住自己犯的错,以便在来日的同样的错误不要重蹈履辙。 70年代的人谈封建,80年代的人谈改革,90年代的人谈革新,20世纪的人谈前卫,而21世纪的人都在想着另类。是的,所有人都在追求另类,中国式的教育就在走另类的路子。《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成立,造成了多少个家庭悲剧。我们不知道,《未成年人保护法》在未来的一天会不会取缔,甚至不知道在两会期间有没有代表,就这个问题提出过议案。但是,从《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我们看到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同时我们也目睹了未成人对社会造成的不稳定。校园的流血事件,大街上的群殴事件等等,这些都是未成年人的作风,他们在快意恩仇,全然忘记了老师、家长的教诲。也许他们的心中也是傍着《未成年人保护法》而任意胡为。不奢求《未成年保护法》能取缔,但指望着教育的改革:别把适当的惩罚当作体罚。 还给老师一点尊严,还给家长一点放心,还给学校一片宁静,还给社会一方祥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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