糊涂官断糊涂案是传承文化还是枉法裁判 法院是普通人寻求公正的最后场所,如果法院枉法裁判受到伤害的就不仅是当事人,而是关乎国家的尊严。 2015年6月9日成都市温江区万春镇新生村6组63岁的村民王伯松辗转找到乡下人,向乡下人控诉了温江区法院和盛法庭枉法裁判的事情。 事情的起因是王伯松曾经的朋友温江区司法局退休干部(公证处主任)唐定建利用伪造的借款合同到法院起诉其归还借款。 温江区法院和盛法庭置基本的事实不顾——借款合同的签名不是王伯松本人所写,而且名字也错把“伯”写成“柏”字。判决王伯松归还唐定建借款。 法院的判决书《(2013)温江民初字第2028号》将被告的名字颠三倒四写错,地址也写错,法院的组织人员也写错,总之一句话漏洞百出。 乡下人活了五十多岁,认识的法官无数,糊涂官断糊涂案的事情以往只是在历史书上看见过,这一次居然在现实中遇见了。 一方面是增加了见识,开阔了眼界,另一方面又感到不安。依法治国普通人都已知晓,而法官却不知道,不知道这是人们的不幸还是幸运呢? 乡下人希望不糊涂的有关部门对此立案调查,还王伯松一个公道,还法律一个尊严。 如果有关部门认为糊涂官断糊涂案是传承文化,乡下人只好告诉王伯松,趁早到河边给老领导刘阿斗烧一炷香,或许他可以帮你忙。 详情见<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2013)温江民初字第2028号民事判决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