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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青妖的马甲

执着不一定是好事---关于那个露丁丁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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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30 14:41 | 显示全部楼层
intol 发表于 2015-7-30 14:35
你的语文是体育老师教的?自己读懂我的原话再来吠

图穷匕首见

发表于 2015-7-30 14:45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想问问,到郭某被抓前那个时间段,郭犯罪没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7-30 15:03
依法依规处理

发表于 2015-7-30 15:05 | 显示全部楼层
zhangwanglizhao 发表于 2015-7-30 13:56
你所说的是在对违法人员的处理判决上的弹性。而现在郭案上,我们讨论的罪与非罪,这有弹性没有?

公诉的刑事案件,公安负责搜证,拘捕,拟定罪名在检察院,处理判决在法院。决定郭案中罪与非罪的因素,理论上是他实施的行为及后果,现实中是具体的证据包括自已的态度。操作过程中的确有弹性。包括搜证的细致程度,程序合不合法,当事人的态度如何,都可能影响最后的判决。所以说证据是最核心的部分。不管是指控他犯有罪行,还是指控过程有黑幕,背后有交易,都需要有确凿的证据。没有证据的指控得不到法律的支持,也得不到老百姓的认可。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7-30 15:11
按照楼主意思,法律就是个猪尿包,想大就大想小就小。

 楼主| 发表于 2015-7-30 15:12 | 显示全部楼层
zhangwanglizhao 发表于 2015-7-30 13:29
读了楼主的帖子,觉得有些话确实说得好,中国法律自由裁量权很大。法律法规形同虚设,而且司法人员有时候还 ...

开始抓人是事实,但怎么处罚,是否起诉都还没有定论

 楼主| 发表于 2015-7-30 15:13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139.203.119.x 发表于 2015-7-30 15:11
按照楼主意思,法律就是个猪尿包,想大就大想小就小。

同一件事情可以用不同罪名起诉,这就是国情

发表于 2015-7-30 15:28 | 显示全部楼层
zhangwanglizhao 发表于 2015-7-30 14:08
你认为是他把事整烂了,这本来就是一件司法机关整的一件烂事,而他没把烂事扭转过来而已

的确只是他一方的说法,而且观点很偏颇。比如说,他指责公安违法取证,说取的都是伪证。理由是必须要到菜市场取的才有效。试问,如果在菜市场当着双方当事人或者当着其他人,有几个人愿意冒着得罪人的危险说出实话?而新的刑诉法中,明确规定了,为了保证公正性,警方可以在现场取证,必要时也可以把证人请到派出所中作笔录。又比如,他说对方黑社会大哥开着奔驰带着十几个人到郭家要几万块钱,以此证明背景涉黑,可是网友调查却没有这回事。还有他声称他问了十几个人,都说没看到有露丁丁,就认定没有这个细节,可是网友去调查,却有人看到过。他的这些不实的言论,通过很多帖子在网上形成了有偏见的舆论,不得不说是不负责任的态度。这种舆论,客观上虽能促进警方,检察院,法院更慎重处理,主观上却散布了不尊重事实,不尊重法制的思想,加深了老百姓对所有机构的不信任态度,是不可取的行为。

发表于 2015-7-30 16:45 | 显示全部楼层
真希望法院,检察院能公正处理此事,能经得起时间和良心的考验。能在老百姓心中重塑司法形象

发表于 2015-7-30 17:0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两菜农打架,屁大点事,本来派出所一处理,双方相互道歉下,乡里乡亲的,就过去了!谁知当事人的老婆不是善主,非要在论坛上来闹一下,幼稚的以为振膀一呼就能平事端!这下安逸了,刚好碰到几个想当然的角色,屁大点事偏要做大做强,反正事不关已,权当练口才,这种人在古代称为讼师,大凡家里出过啥事的,比如交通事故,总有人来找你,拍着心口保证要帮你如何如何,你信,你就上当了!

发表于 2015-7-30 17:14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处罚,怎样起诉都没有定论,就抓人了。好快哟

 楼主| 发表于 2015-7-30 17:20 | 显示全部楼层
罗二狗 发表于 2015-7-30 17:02
两菜农打架,屁大点事,本来派出所一处理,双方相互道歉下,乡里乡亲的,就过去了!谁知当事人的老婆不是善 ...

对,本来就是一治安案件,最多就是拘留10天,搞到现在下不了台。都是人才

发表于 2015-7-30 18:41 | 显示全部楼层
墨脱莲花 发表于 2015-7-30 17:14
怎么处罚,怎样起诉都没有定论,就抓人了。好快哟

如果有人指控一个人犯了罪,在调查中他自己也承认了,警方认定后采取强制措施,是标准的程序,这倒没有什么可指责的。

发表于 2015-7-30 18:42 | 显示全部楼层
青妖的马甲 发表于 2015-7-30 17:20
对,本来就是一治安案件,最多就是拘留10天,搞到现在下不了台。都是人才

具体情况不明确的情况下,下什么结论都还有些早。

发表于 2015-7-30 19:04 | 显示全部楼层
冰雹7738 发表于 2015-7-30 18:41
如果有人指控一个人犯了罪,在调查中他自己也承认了,警方认定后采取强制措施,是标准的程序,这倒没有什 ...

兰某第一天做笔录不指控,第二天才指控,这也是个谜;郭承认的过程也是个谜。按理说指控在先,根据指控派出所就应该知晓郭犯了什么法,该怎样处理抓人前j就大致知道,怎么说不知道呢?解释有点牵强

发表于 2015-7-30 19:09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定论,把人关到做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7-30 19:27
7738分析很到位,有理有据,让人信服!
此事到今天这个地步,完全是gzcs一伙人想强行捞人,在网上大造舆论造成的。回过头来,如果不是偏听偏信郭某家属的说法,如果不是先造舆论“派出所乱抓人”而后找证据,如果都像莽娃儿那样公正独立调查,加上郭某好好认识自己的错误,也许早就教育释放了,毕竟是情节显著轻微。
现在我们可以看到在网上“掰手劲”的两方,gzcs和莽娃儿,谁的素质高谁的素质低下,大家一目了然!
对于这样的治安纠纷引起的案件,我也认为可大可小,甚至警方并不一定需要介入,“民不告 官不管”,开始派出所也是这样,先就叫你们自己协商私了,就是这个意思。谁知道网上炒作弄到今天这个地步!
当然,在尚未起诉,仅仅在公安侦查阶段,郭某及其家属并非无路可走:首先郭某要认识自己的错误,正视现实,把事实原原本本交代清楚,协助警方查清事实。对于家属,要积极与受害人沟通,适当赔偿,争取得到谅解。如果能够做到这些,受害人出具谅解书,很可能免于起诉而以治安处罚结案,这是大家都愿意看到的结果。
再说一句,这件事教育了我们,不要相信那些“夺烂事”的人,说是帮你忙,实际上为了他自己找点借口嘴巴上过瘾,在网上不负责任地乱说一气,成事不足败事有余,最后还是于事无补反倒害了当事人!

发表于 2015-7-30 19:4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处理也未尝不可

发表于 2015-7-30 21:19 | 显示全部楼层
墨脱莲花 发表于 2015-7-30 19:09
没有定论,把人关到做啥?

没有定论,是指法院没有进行审判,还没有得出最后结果。公安掌握了证据,认为嫌疑人触犯了刑律的话,按法规需要羁押,如果法院最后判决有罪,判了实刑,羁押时间可抵刑期,羁押错误,会纠正并可申请国家赔偿。

发表于 2015-7-31 08:18 | 显示全部楼层
冰雹7738 发表于 2015-7-30 15:28
的确只是他一方的说法,而且观点很偏颇。比如说,他指责公安违法取证,说取的都是伪证。理由是必须要到菜 ...

他只是加深了而已,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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