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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泊·他乡] 关于抢走我土地承包权咨询朗池镇人了政府是否合法?(朗池镇人民政府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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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3 18: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尊敬的朗池镇人民政府:

       我是朗池镇河堰村四社村民,去年因营山要建环城路征地我们村社在没经过我个人同意的情况下抢走我的土地承包权。理由是因为我外出务工
没有在家种地,是不是全国所有务工人员都要没收土地?社长说我不性懂国家政策。请问宪法是哪一条哪一款规定为什么这条法规只对我适用?我老公同他哥因打水井2002年同时死亡我当时独自带着年仅1岁体弱多病的儿子,在外面艰难的度日。根本没办法在家种地。现征地补尝款没有土地就是没钱分,农村这么多年的植补款从来没有过。队上所有分钱的项目都取消了我们的名字;摆明欺负我孤儿寡母

               请问朗池镇人民政府他们的做法是否有法律依据?

           请家乡的父老乡帮我出主意思,因为我要找工赚钱养儿子没时间同他们周旋。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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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山县朗池镇人民政府回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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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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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3 19:09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理找他们,旡理就算了,

发表于 2015-8-3 19:17 | 显示全部楼层
這裡面把依據擺起一條條的 讓版主置頂  估計會有回應的

发表于 2015-8-3 20:07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你的户口在那里,谁敢给你取消,楼主没有说实话吧....

发表于 2015-8-3 20:07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要支持县城的一环路建设,土地属于国家集体所有,国家有权利征收土地用于民生建设,个人失去承包权,可以得到一定的补偿。

发表于 2015-8-3 20:4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节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的,不得改变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权。

  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由使用该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发包。

  第十三条发包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发包本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由本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

  (二)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

  (三)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四条发包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二)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为承包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四)执行县、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五条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

  第十六条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二)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七条承包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二)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发表于 2015-8-3 22:21 | 显示全部楼层
具体政策的落实你可以去咨询政府,相信政府会公平处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8-3 22:26
你是不是又嫁了,可能村朮社干干部按农村风俗习惯,你就应该......慬懂的。

发表于 2015-8-3 23:01 | 显示全部楼层
十几年你都没种地你,土地抛荒的嘛!看到征地分钱就来了!

发表于 2015-8-3 23:59 | 显示全部楼层
;P;P;P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8-4 00:17
得到的补偿都被有些干部骗走了

 楼主| 发表于 2015-8-4 08:25 | 显示全部楼层
玫瑰的空间 发表于 2015-8-3 20:07
如果你的户口在那里,谁敢给你取消,楼主没有说实话吧....

我老公同他奶奶去世,我同我儿子的户口也一直在户口本上,他们想把我同我嫂子逼走。想占我们户前屋后。

 楼主| 发表于 2015-8-4 08:27 | 显示全部楼层
营山乡下人 发表于 2015-8-3 20:07
大家要支持县城的一环路建设,土地属于国家集体所有,国家有权利征收土地用于民生建设,个人失去承包权,可 ...

可是现在黑心的人就是不想让我有真土地补尝款。先收了我的土地队上分什么钱都没有我的份。

 楼主| 发表于 2015-8-4 08:30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112.192.93.x 发表于 2015-8-3 22:26
你是不是又嫁了,可能村朮社干干部按农村风俗习惯,你就应该......慬懂的。

我没结婚,就算结婚了也是婚姻自由他们也没能权管我这些事,并且我从来没想过离开此地。我怎么也要为我儿子守住这个家。

 楼主| 发表于 2015-8-4 08:38 | 显示全部楼层
yslccxy 发表于 2015-8-3 23:01
十几年你都没种地你,土地抛荒的嘛!看到征地分钱就来了!

如果你外出打工,你的承包地是不是也可以给人家分了就算了。我是这个地方的人我打工回老家稳靠什么生活。像我这种情况我们队上也不止我一家。全国几亿农民工他们都有被没收土地,为什么这条规定只对我们这些弱势群体实用。 如果土地征收你是不是也可以不要补尝款?

发表于 2015-8-4 11:45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营山搞建设!

发表于 2015-8-4 14:31 | 显示全部楼层
:dizzy: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8-4 15:29
    只要你户口在那里,即是土地被统征了,你该亨受安置補助的。你这种情况有可能被村社干部侵蚕了。去政对咨询,该有何理的回复?
发表于 2015-8-4 15:5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你反映的问题我们正在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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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4 16:37 | 显示全部楼层
朗池镇人民政府 发表于 2015-8-4 15:57
你好,你反映的问题我们正在调查。

谢谢政府调查后给网友一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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