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29日,本人从南充达和品信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置一辆斯柯达速派1.8TSI雅仕版汽车。购车时,本人采纳销售商意见,将自己原来的一辆长安奔奔旧汽车置换给该公司,置换金额6000元(奔奔车当时行驶里程只有5万多公里,新车购置价格46800元,置换后他们以1万多元的价格卖给了新的买主),另按当时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规定,给予本人5000元的置换补贴。双方签订了《旧机动车交易置换协议书》。销售商当时已将6000元置换款付给本人,并承诺待有关手续办理完成后,便很快将5000元置换补贴打到本人银行卡上。但如今时间就要过去一年了,公司仍未将5000元置换补贴支付给本人。本人三番五次到公司咨询原因,起初公司受理人员回答,上海公司总部已将5000元置换补贴打入他们账户,但按照他们的财务规定,需要用票据将5000元报出来,让我提供一定金额的汽车加油票,他们提供一部分(这种让消费者提供票据的要求本来就不合理,签订置换协议时并没有明确让消费者提供发票)。我开始通过加油积攒发票,100元、200元,好不容易积攒了2000多元油票前往公司去报账,他们又说不能用油票报账,要用广告发票报账,并让我出钱买广告公司发票,真是岂有此理!试问偌大一个汽车销售公司,难道想当老赖不成?为了区区5000元,多次找借口欺骗、难为消费者,你们的诚信在哪里?你们究竟何时支付5000元置换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