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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新闻] 上北京报纸啦:新京报即时新闻(北京):四川通江:规定群众办寿宴需满70岁是百姓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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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4 21: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四川通江:规定群众办寿宴需满70岁是百姓希望2015-08-04 15:53:57 来源: 新京报即时新闻(北京)

新京报快讯 今天,一则四川巴中通江县的政府通知引起巨大争议,这份名为《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公职人员和群众操办酒席的通知》(下称《通知》)规定,群众办寿宴需满70周岁。今天下午,通江县委办公室回应新京报记者称,《通知》的出台是建立在当地的具体县情上,也是老百姓的希望。

通江县政府网站显示,《通知》发布于7月24日0时30分,《通知》中除了对国家公职人员酒席范围界定进行了规范外,还对农村和城镇居民允许举办的酒席范围进行了界定,规定了可以操办的酒席包括婚嫁酒、丧事酒和寿酒等三类,而办寿酒则要求老人年龄70周岁及以上,每间隔十年可操办一次;除此三类之外,升学、满月等则一律不允许操办酒宴。

该消息今天经媒体报道引起网上的巨大争议和讨论,有网友表示,“管理公职人员可以,为何对普通老百姓自己的事也要管?”

对此,今天下午通江县委办公室相关人士表示,《通知》的出台是建立在当地的具体县情上,也是老百姓的希望。

该人士称,通江县作为国家级贫困县,居民收入并不高,但却要时刻负担高昂的人情往来费,“现在一般都是200元起,而且场次很多。”该人士以自己为例,称自己每个月工资2000多元,一次最低200元的人情费,自己的工资根本负担不了几次。

“子女考上大学,也不说考哪里的大学,就通知你,你还不得不去。”该人士说,不仅如此,还有出现过称要乔迁办酒的,可大家根本不知道房子买在哪里,而像老人立碑、孩子满月等酒宴也很多,陷入无限恶循环的怪圈。



该人士强调,出台这个《通知》是基于当地一个乡镇的做法,“最早在空山乡推行禁止那种滥办酒席的作法,村民比较满意,就慢慢推广到其他乡镇,被村民广泛接受。”该人士说,正是基于这种情况,才发出了该《通知》。

根据通江县2014年经济情况,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0168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6505元,“我们这里人多外出打工谋生,经济也主要以农业收入,比较艰苦。”该人士说。

该人士表示,该《通知》出台,公职人员要严格履行外,对于百姓,处罚不是主要,主要还是对老百姓做一种积极向上的引导。

(原标题:四川通江:规定群众办寿宴需满70岁是百姓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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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8-4 22:18
有意思吗,目的是为了上头条吧,要致富,先修路,管得太多了未必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8-4 23:48
这政绩中央都晓得了,炒作的好嘞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8-5 00:05
洋相出大了

发表于 2015-8-5 10:1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一个迟来的决定,这种歪风邪气在通江已经形成了一种虚拟经济,政府应该加大打击力度,每年走人户送礼钱,给不少家庭造成了很大的经济负担,老百信是苦不i堪言,死要面子活受罪。这种奢靡之风 和变相敛财的现象再不打击,只能说通江政府无能。坚决支持政府打击大操大办酒席的歪风恶气。

发表于 2015-8-5 10:16 | 显示全部楼层
文件已经界定的很清楚了,不是不让公职人员办,而是规范办酒种类,农村百姓只是比公职人员多了一个寿酒,而且要70岁以上才能办,其他的大家都一样啊,大家都已经被这人情门户压得喘不过气来了,一年的收入全部花在这上边还不够,希望大力执行该文件的规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8-5 10:25
高调出台,低调落实?重要的是落到实处,让老百姓真正不受人情之害,才该上头条!

发表于 2015-8-5 10:59 | 显示全部楼层
"树正义者“、“天下红”,说起话来生搬硬套,怎么感觉象穿个马甲似的,活脱脱的一个“托”。

发表于 2015-8-5 11:3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办寿宴需满70岁 政府好心为何招来骂声 - 锵锵杂谈 - 凤凰论坛 http://bbs.ifeng.com/viewthread.php?tid=19807652

发表于 2015-8-5 12:39 | 显示全部楼层
祝贺通江县,学习平昌女副局长假唱一样,凭借东风上青云了!

发表于 2015-8-5 12:47 | 显示全部楼层
写在前面的话:
       中国传统文化的民俗交往,讲究的礼尚往来,同时也有君子之交淡如水说法,历来把单纯建立在物质上的交往,嗤之以鼻的。不知何故今日许多交往都移位到金钱、地位上了,民间交往正在散发馊味了。时下还在大力精准扶贫,说明百姓还处于待富阶层,而且导致返贫的因素不少,并且破解十分棘手,如读书致贫、因病致贫、子女进城买房致贫、婚丧嫁娶致贫、破产致贫……
      正如古人说的“民贫则奸邪生”,好在今天吃穿不愁,所以没有“盗贼蜂起”,而是夜不闭户,因为无人盗窃粮食衣物,只有人偷窃现钞。于是乎,就有聪明人利用国人好面子,年年办酒席,好面子的人被面子绑架去送礼了,回家心里窝火,就骂娘了!
      政府三令五声呼吁别去吃宴席,可是怕没面子,二天不好相见的人,还是大方地送礼去了,归来抠索钱袋叫苦骂娘了。如此周而复始,干脆自己也加入办酒席的行列了……
       自己不愿勇敢对办酒敛财说“不”,却希望政府在“法未授权的条件下去没收礼金”,这似乎对公权是挖了坑。
社会话题 来源:北京青年报 2015.08.05

限制民众操办酒席纯属权力管太宽
作者:殷国安
39人参与 5评论



在强调依法治国的今天,继续有这样的文件发出,难道10多年来我们的政府执政水平依然没有长进,还在无知无畏的水平段徘徊吗?

四川巴中市通江县人民政府最近发布了一则操办酒席的通知,除了对国家公职人员酒席范围界定进行了规范外,还对农村和城镇居民允许举办的酒席范围进行了界定,规定了可以操办的酒席只能是婚嫁酒、丧事酒和寿酒等三类,而办寿酒则要求老人年龄在70周岁及以上,每间隔十年可办一次。除此三类之外,升学、满月等则一律不允许操办酒宴。(相关报道见A11版)
政府管好党员干部,使他们不搞大操大办,更不得借机敛财,当然很有必要。但是,政府管起普通老百姓家里操办酒席,实在是多此一举。政府的职能是“经济协调,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益事务”。老百姓家里有婚丧喜事,是否办酒、请多少客,完全是老百姓自己的事,他们自己完全有权力决定,而不需要任何人审批。而任何人也无权干预老百姓家里请客,包括政府在内。政府的职责既不能缺位,也不能越位。
政府就是想当老百姓的家长,他也没有这个权。一方面,对于老百姓来说,“法无禁止即可行”,没有任何法律禁止老百姓办酒。另一方面,政府应该遵循“法有授权方可为”的原则。政府要求老百姓办酒要审批,这就是私设行政许可。根据法律,一个县级政府根本没有设立行政许可的权力,其行政许可就是非法的。
文件还表示,要对违反规定的群众进行处罚。县级政府也是没有制定行政处罚措施的权力的。文件还规定,“农村和城镇居民不按规定申报违规操办酒席的,村(社区)按《村规民约》进行严厉处罚。属于巧立名目滥办酒席的,除按《村规民约》处罚外,纪检监察、工商、卫计、公安等部门要按相关规定从严、从重、从快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这完全是虚张声势,我就不信,一个老百姓办酒了,会由纪委、工商、公安部门查处,他们的哪一条职能有这个权力?
有人说,通江县的“禁操令”很有必要,得到了一些人的支持,这或者就是必要性问题,或者是出发点正确吧。这当然是事实,目前在一些地方大操大办成风,而且互相攀比,不仅污染了社会风气,而且造成了一些人生活困难,或者影响生产资金的再投入,确实需要刹住这股歪风。但是,“必要性”不等于正确性,“动机是好的”不等于结果是好的,作为政府,应该抑制权力的滥用,一方面让权力在法律的框架内运行;另一方面也要恪守权力的禁区,不要把手伸出权力之外,伸进老百姓的私生活。难道只要权力觉得某个问题该管,就可以乱发文件?那政府也可以发文,要求老百姓每天定时起床跑步吗?
政府发文件管老百姓办酒,凸显的是基层权力的任性。一是权力无边论。他们以为“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似乎只要在辖区里的老百姓的一切,权力都可以管,这其实是错误的。政府的权力总是有边界的,难道县里没有公布自己的权力清单?二是权力万能论。官员以为只要发了红头文件,就能管住老百姓,其实是愚蠢的,真的有老百姓违规了,可能难以处罚。即使处罚了,如果打起官司来,政府还是会败诉的。
这样的奇葩文件是怎么出台的?应该经过官员们讨论,还应该有法制部门审查,难道一个县里都没有几个懂得依法行政的官员吗?我研究的结论是,可能是一把手之类的官员一锤定音,下面的官员即使有不同意见也无法发表,于是才闹出了如此笑话。当年,“铁腕官员”仇和主政宿迁也曾发过这样的文件。在强调依法治国的今天,继续有这样的文件发出,难道10多年来我们的政府执政水平依然没有长进,还在无知无畏的水平段徘徊吗?
现在的当务之急是管住任性的权力,这比管住老百姓办酒重要多了、紧急多了。从建设的角度看,应该对通江县的官员加大法律基础知识的培训,考试不及格的不能任职;同时加大追惩的力度,既要由本级人大或上级政府宣布撤销这种违法的文件,又要对此文件的发出进行追责,把板子打到官员的屁股上,让官员长点记性,知道权力之手是不能乱伸的。

发表于 2015-8-5 12:48 | 显示全部楼层
写在前面的话:
       中国传统文化的民俗交往,讲究的礼尚往来,同时也有君子之交淡如水说法,历来把单纯建立在物质上的交往,嗤之以鼻的。不知何故今日许多交往都移位到金钱、地位上了,民间交往正在散发馊味了。时下还在大力精准扶贫,说明百姓还处于待富阶层,而且导致返贫的因素不少,并且破解十分棘手,如读书致贫、因病致贫、子女进城买房致贫、婚丧嫁娶致贫、破产致贫……
      正如古人说的“民贫则奸邪生”,好在今天吃穿不愁,所以没有“盗贼蜂起”,而是夜不闭户,因为无人盗窃粮食衣物,只有人偷窃现钞。于是乎,就有聪明人利用国人好面子,年年办酒席,好面子的人被面子绑架去送礼了,回家心里窝火,就骂娘了!
      政府三令五声呼吁别去吃宴席,可是怕没面子,二天不好相见的人,还是大方地送礼去了,归来抠索钱袋叫苦骂娘了。如此周而复始,干脆自己也加入办酒席的行列了……
       自己不愿勇敢对办酒敛财说“不”,却希望政府在“法未授权的条件下去没收礼金”,这似乎对公权是挖了坑。
社会话题 来源:北京青年报 2015.08.05

限制民众操办酒席纯属权力管太宽
作者:殷国安
39人参与 5评论



在强调依法治国的今天,继续有这样的文件发出,难道10多年来我们的政府执政水平依然没有长进,还在无知无畏的水平段徘徊吗?

四川巴中市通江县人民政府最近发布了一则操办酒席的通知,除了对国家公职人员酒席范围界定进行了规范外,还对农村和城镇居民允许举办的酒席范围进行了界定,规定了可以操办的酒席只能是婚嫁酒、丧事酒和寿酒等三类,而办寿酒则要求老人年龄在70周岁及以上,每间隔十年可办一次。除此三类之外,升学、满月等则一律不允许操办酒宴。(相关报道见A11版)
政府管好党员干部,使他们不搞大操大办,更不得借机敛财,当然很有必要。但是,政府管起普通老百姓家里操办酒席,实在是多此一举。政府的职能是“经济协调,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益事务”。老百姓家里有婚丧喜事,是否办酒、请多少客,完全是老百姓自己的事,他们自己完全有权力决定,而不需要任何人审批。而任何人也无权干预老百姓家里请客,包括政府在内。政府的职责既不能缺位,也不能越位。
政府就是想当老百姓的家长,他也没有这个权。一方面,对于老百姓来说,“法无禁止即可行”,没有任何法律禁止老百姓办酒。另一方面,政府应该遵循“法有授权方可为”的原则。政府要求老百姓办酒要审批,这就是私设行政许可。根据法律,一个县级政府根本没有设立行政许可的权力,其行政许可就是非法的。
文件还表示,要对违反规定的群众进行处罚。县级政府也是没有制定行政处罚措施的权力的。文件还规定,“农村和城镇居民不按规定申报违规操办酒席的,村(社区)按《村规民约》进行严厉处罚。属于巧立名目滥办酒席的,除按《村规民约》处罚外,纪检监察、工商、卫计、公安等部门要按相关规定从严、从重、从快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这完全是虚张声势,我就不信,一个老百姓办酒了,会由纪委、工商、公安部门查处,他们的哪一条职能有这个权力?
有人说,通江县的“禁操令”很有必要,得到了一些人的支持,这或者就是必要性问题,或者是出发点正确吧。这当然是事实,目前在一些地方大操大办成风,而且互相攀比,不仅污染了社会风气,而且造成了一些人生活困难,或者影响生产资金的再投入,确实需要刹住这股歪风。但是,“必要性”不等于正确性,“动机是好的”不等于结果是好的,作为政府,应该抑制权力的滥用,一方面让权力在法律的框架内运行;另一方面也要恪守权力的禁区,不要把手伸出权力之外,伸进老百姓的私生活。难道只要权力觉得某个问题该管,就可以乱发文件?那政府也可以发文,要求老百姓每天定时起床跑步吗?
政府发文件管老百姓办酒,凸显的是基层权力的任性。一是权力无边论。他们以为“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似乎只要在辖区里的老百姓的一切,权力都可以管,这其实是错误的。政府的权力总是有边界的,难道县里没有公布自己的权力清单?二是权力万能论。官员以为只要发了红头文件,就能管住老百姓,其实是愚蠢的,真的有老百姓违规了,可能难以处罚。即使处罚了,如果打起官司来,政府还是会败诉的。
这样的奇葩文件是怎么出台的?应该经过官员们讨论,还应该有法制部门审查,难道一个县里都没有几个懂得依法行政的官员吗?我研究的结论是,可能是一把手之类的官员一锤定音,下面的官员即使有不同意见也无法发表,于是才闹出了如此笑话。当年,“铁腕官员”仇和主政宿迁也曾发过这样的文件。在强调依法治国的今天,继续有这样的文件发出,难道10多年来我们的政府执政水平依然没有长进,还在无知无畏的水平段徘徊吗?
现在的当务之急是管住任性的权力,这比管住老百姓办酒重要多了、紧急多了。从建设的角度看,应该对通江县的官员加大法律基础知识的培训,考试不及格的不能任职;同时加大追惩的力度,既要由本级人大或上级政府宣布撤销这种违法的文件,又要对此文件的发出进行追责,把板子打到官员的屁股上,让官员长点记性,知道权力之手是不能乱伸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8-5 13:09
有用吗,看看每天街上办酒的少没有?

发表于 2015-8-5 14:1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傻B就只知道发贴,却不看人家在说什么。

发表于 2015-8-5 14:36 | 显示全部楼层
树立正义者 发表于 2015-8-5 10:09
发表于 2015-8-4 16:29 | 只看该作者 |招呼Ta 关注Ta  回帖奖励
我在上海待过,在成都住过,也有好多朋友 ...

有同感,支持

发表于 2015-8-5 15:02 | 显示全部楼层
某些人是挖坑让政府跳,想让县太爷下课夺他的位置就明说嘛。嘿嘿

发表于 2015-8-6 17:46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感,支持白云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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