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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犯变身粮食局长,谁是幕后"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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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6 07: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救灾粮问题扯出“贪财好色”的粮食局长

    2008年四川大地震发生后,西乡县有6000余户房屋发生倒塌或成为危房,2万余人受灾。5月15日,县财政紧急垫资175万余元,按民政部有关规定每人每天0.5公斤大米、周期一个月向受灾群众发放救灾粮。5月底,群众反映多个乡镇存在发放救灾粮缺斤少两样问题,汉中市、西乡县纪委对群众反映情况进行了调查。

    据记者了解,经市、县纪委查明,西乡县的23个乡镇中,共有马家湾、司上等10个乡镇发放的第一批救灾粮存在短斤少两问题,共短斤少两13803.5公斤,价值45551.55元。在粮食局指定的两家企业中,私营企业西乡县板桥粮油加工厂业主刘少明指使其工作人员,在给受灾群众发放的标识为10公斤/袋的救灾粮中,实际装量只有8.5——9.5公斤。

    据西乡县领导2008年6月21日向新华社记者介绍,事发后板桥粮油加工厂业主刘少明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西乡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在此次救灾粮发放过程中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县粮食局局长王安武予以停职检查。

    然而在纪检部门和媒体对王安武的调查中,不仅查清了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等犯罪事实,而且还惊讶地发现西乡县人民法院早在1984院就查明,王安武从1979年到案发1983年被抓,先后单独或伙同他人用给受害人下安眠药和强行拍摄淫秽照片的手段,强奸、猥亵未婚女青年4人。法院认为,王安武犯罪情节恶劣,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坏的影响,故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其所在的西乡县五金交电公司,随后对王安武作出了“开除公职”的决定。而且这个作为国家公务员的粮食局长档案资料不全,甚至连入党申请书等关键材料都下落不明。

    2009年4月初,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审理了王安武涉嫌贪污受贿一案。记者从汉中市有关部门了解到,检察机关指控王安武涉嫌贪污受贿51.6万元及将100万元公款挪给自己入股的公司,对其应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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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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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6 07:4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社会呀,有了钱,死人是可以复活的!

 楼主| 发表于 2009-4-26 07:43 | 显示全部楼层

    强奸犯当局长引起网民强烈质疑

    自王安武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后,西乡县乃至汉中市对他的传言从未间断过。干部群众议论纷纷,网民在“西乡吧”、“汉中吧”发贴,他们关注的焦点并非案情本身,而是这个曾经的刑事犯如何能够重新回到原单位工作,又如何从企业员工摇身一变成为粮食局长的,这个荒唐的笑话背后谁是罪魁祸首?

    最近当地媒体披露了王安武变身的过程,其实王安武服刑两年多就被释放回家,做了一段时间小商贩后,王又在犯罪前所在单位五金交电公司上班。在西乡县招聘县五金交电公司总经理时,他又成功升任公司总经理。由于“工作能力强”被县上领导委以重任主管拆迁工作,2003年初,拆迁工作业绩突出又被任命为粮食副局长但一直没上班,直到2004年初,粮食局原局长退休,王升任局长。

    而且在王安武“变身”的过程中,当地有传言王安武属下的许多女职工都害怕这个有“前科”的领导,有事都在不敢单独去他的办公室。王安武案审判期间,西乡有网民曝料还说,王过生日会上他的老婆和N个情人一起庆贺。群众认为这样的人能当领导得益于他与县上有的领导的关系“比较铁”。

    “强奸犯当上了局长”的新闻引发网民愤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有网民就此指出流氓犯竟然通过组织部门提名、考察,继而通过县常委会任命决定,而且在干部群众的议论和抵制行动中,他也能逃脱纪检和人大监督一路高升,简直就是视法律为儿戏。

    有网民评论说,如果对此事仅追究到“强奸犯局长”一人,拔出萝卜而带不出泥,那么会导致更多的得人钱财的官员向组织部门“发话”提拔更多王安武这样的强奸犯!

 楼主| 发表于 2009-4-26 07:44 | 显示全部楼层

    强奸犯当局长引起网民强烈质疑

    自王安武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后,西乡县乃至汉中市对他的传言从未间断过。干部群众议论纷纷,网民在“西乡吧”、“汉中吧”发贴,他们关注的焦点并非案情本身,而是这个曾经的刑事犯如何能够重新回到原单位工作,又如何从企业员工摇身一变成为粮食局长的,这个荒唐的笑话背后谁是罪魁祸首?

    最近当地媒体披露了王安武变身的过程,其实王安武服刑两年多就被释放回家,做了一段时间小商贩后,王又在犯罪前所在单位五金交电公司上班。在西乡县招聘县五金交电公司总经理时,他又成功升任公司总经理。由于“工作能力强”被县上领导委以重任主管拆迁工作,2003年初,拆迁工作业绩突出又被任命为粮食副局长但一直没上班,直到2004年初,粮食局原局长退休,王升任局长。

    而且在王安武“变身”的过程中,当地有传言王安武属下的许多女职工都害怕这个有“前科”的领导,有事都在不敢单独去他的办公室。王安武案审判期间,西乡有网民曝料还说,王过生日会上他的老婆和N个情人一起庆贺。群众认为这样的人能当领导得益于他与县上有的领导的关系“比较铁”。

    “强奸犯当上了局长”的新闻引发网民愤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有网民就此指出流氓犯竟然通过组织部门提名、考察,继而通过县常委会任命决定,而且在干部群众的议论和抵制行动中,他也能逃脱纪检和人大监督一路高升,简直就是视法律为儿戏。

    有网民评论说,如果对此事仅追究到“强奸犯局长”一人,拔出萝卜而带不出泥,那么会导致更多的得人钱财的官员向组织部门“发话”提拔更多王安武这样的强奸犯!

发表于 2009-4-26 09:35 | 显示全部楼层
 强奸犯当局长

发表于 2009-4-26 09:38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笑扑流萤在2009-4-26 7:41:00的发言:
这个社会呀,有了钱,死人是可以复活的!

一语中的!

发表于 2009-4-26 09:38 | 显示全部楼层

该杀

发表于 2009-4-26 10:18 | 显示全部楼层
[em03][em03]
发表于 2009-4-26 13:40 | 显示全部楼层
谁是幕后人?严查!

发表于 2009-4-26 12:31 | 显示全部楼层
哎~~~~~~~~~~~~~~~~~~~~~~~~~~~~~~~~~~~~~~

发表于 2009-4-26 12:36 | 显示全部楼层

世风日下。人心不古!!

发表于 2009-4-26 20:07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法见尽近的!

发表于 2009-4-26 20:43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09-4-26 20:22 | 显示全部楼层
[em02][em02][em02]

发表于 2009-4-26 16:01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有几个局长没有这样提拔的“优点”?

 楼主| 发表于 2009-4-27 13:39 | 显示全部楼层
[em02][em02][em02]

发表于 2009-4-27 21:00 | 显示全部楼层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发表于 2009-4-27 18:25 | 显示全部楼层
该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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