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生存靠安全,安全第一是各个企业在厂区显著位置悬挂的标语,可见安全工作是一个企业生存的基础,当前新安全生产法更是明确规定,企业要履行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新安全生产法要求企业要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风险控制、全员参与”的安全生产方针。积极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确保安全资金投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保证从业人员熟悉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提高防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佩戴、使用;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或行业有关安全标准、规范的要求,制定防范措施,对企业内部的危险部位实施有效监控,杜绝“三违”现象,保障各个环节符合安全要求。作为乡镇干部,应该严格监督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力度,采取定期和抽查的方式督促企业做好安全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完善各类台帐,实行挂账销号的方式,促进企业安全高效的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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