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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严惩“暴力执法者” 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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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6 11: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据腾讯网报道:近日,在兰州市定西路附近,运政执法人员查处非法运营车辆时,与一辆被查黑车上的乘客发生冲突,导致定西路被堵近3个多小时。
4日晚上8:20左右一辆无牌照运政执法车辆冲出巷道拦住一辆黑车,执法车下来四五名身穿运政执法衣和便衣的男子,先是殴打司机,然后对副驾以及后座上的乘客进行殴打,殴打后还强行将乘客拉上执法车。
用“暴力执法”来形容此事件一点不为过,我们不仅要问:到底是谁给了运政执法者“暴力执法”的权利?难道行政执法规章制度允许执法人员“暴力执法”?
笔者认为:没有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给予执法者“暴力执法”的权利,也绝没有规章制度允许执法人员“暴力执法”,然而如此大胆的“暴力执法”或许源于对执法者处罚的条例不够健全,执法者的“法制意识”淡薄。
执法人员是维护和保障社会治安的执行者,他们代表的是整个执法队伍的形象,执法人员“暴力执法”,严重破坏了执法队伍的形象,影响了社会治安,所谓“知法犯法,罪加一等”,在 “依法治国”的大环境下,如此执法,应该受到严惩,以此警示更多“暴力执法者”。同时也希望民众积极配合、支持执法人员正常执法,如遇“暴力执法”应立即投诉举报,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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